第1个回答 2021-11-22
是的,离婚冷静期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日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如果您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30日冷静期过后即可领取离婚证。离婚冷静期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夫妻冲动离婚,还望您冷静看待这一制度,如果遭受了家暴等违法行为,无法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并对家暴行为保留好相关证据,在离婚时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
第2个回答 2021-11-22
不行的,《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从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撤回离婚申请,也就离不成婚了。《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第3个回答 2021-11-23
是的,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后是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为了预防在协议离婚中出现的冲动型离婚,并且它只适用于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冷静期届满的30天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超过30天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了。所以说一个多月后或两个月都不行的。
第4个回答 2021-11-22
1.根据你陈述情况,自2020年1月 1日始民法典正式实施,协议离婚自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时间30天冷静期届满之日双方到场签字继续才能办理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107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