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的名字是姓在前还是名在前?

如题所述

在外国人的姓名体系中,通常遵循一个特定的顺序: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以琼斯(Jones)和大卫(David)为例,前者是姓,后者则是名。名字的构成可能更为复杂,如爱德华·亚当·戴维斯(Edward Adam Davis),其中“Edward”是教名,“Adam”是个人名,而“Davis”则是姓氏。在一些情况下,人们会将家庭关系紧密的姓氏作为第二个名字,比如在约翰·维廉,Jr.(小约翰·维廉)或乔治·史密斯,III(乔治·史密斯第三)这样的例子中。

在日常交际中,人们通常仅称呼姓氏,如称“布朗先生”或“撒切尔夫人”。在汉译时,我们通常简化为对方的姓氏。此外,尽管教名和中间名在书写中有时会被简写,如英国人可能将M. H. Thatcher或美国人Ronald W. Reagan,但姓氏通常不会被省略。英国人倾向于将全部名字缩写,而美国人则多只缩写中间名。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西方国家的姓名中,可能会有表示贵族身份的前缀。比如英国贵族的姓前可能会有“Lord”或“Duke”,“Duke”曾是“贵公子”的称号,如今已不再使用。“Lord”则是爵士的称号,而“Sir”也常常被用于尊称,与“Lord”相似,但不直接放在姓前。这些前缀体现了姓名背后的社会地位和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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