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后是否要重新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这里面所说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怎么理解?理解一:收回执业证书只是你在这个范围内不能行医,无需重新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只要你能再次找到注册的单位,还是可以继续行医的?理解二:收回了执业证书,就等于失去了医师资格,要重新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后再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重新注册才可以再次行医?简单一个问题是:被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后是否要重新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不用重新考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只要在满一定时间之后重新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审核过了之后才可以重新获得医师执业证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18
函授的后的本专业证书不能作为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条件,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是不能开设独立门诊的
第2个回答  2012-07-03
家倒萨副驾驶的徕卡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