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通过组建“虚拟联合体”主要目的是为了捕捉市场机遇,利用技术或产品作为联结,以市场效益为核心,构建围绕核心企业的生产网络。这种组织形式是非正式、临时且灵活的,依赖于企业的相互信任与合作,类似于战略联盟,但产权纽带较少。其主要作用包括低成本整合资源、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分散风险和提升竞争力。面对快速的技术进步和多变的市场需求,企业通过“虚拟联合体”能动态重组资源,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实现资源共享和风险共担,从而实现共赢发展。
实践中,“虚拟联合体”还被用作企业并购的过渡形式。例如,小天鹅和康佳集团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对其他企业的兼并。然而,由于其非规范性,可能会面临维护和管理上的挑战,需要在合约、税收政策等层面进行改进。企业组织“虚拟联合体”时,应设定试验阶段,逐步深入合作,并从以下五个方面汲取经验:
虚拟联合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在不改变原经济地位及财产所有权的前提下,以其部分或全部生产要素联合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互补性强,既可以是国有企业间的互补,也可以是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之间的互补,还可以是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的互补。这种“联合体”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经济效益,既可以成为公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也可以成为非公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