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和实施条例在法律性质、效力上有什么不同?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07.12.6日公布,按照惯例应该叫"实施细则",如<征管法实施细则>等。现在为什么叫实施条例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63号
《征管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经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1、效力层级不同
实施细则一般由执行或制定该法律的部门制定,并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批准施行,在法律效力层级上属于法规级别。实施办法由行政部门对自己部门作出的行政法规,给予具体规定,由该部门发布即可,在法律效力层次上,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2、定义不同
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而实施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
3、作用不同
实施细则在多数情况下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具体解释性文件,与原相关法律法规配套使用。而实施办法主要是是对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的实施的办法的列举,是帮助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