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费优惠政策的“一减两增三稳”?

如题所述

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提振工业经济运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打出了一套税费优惠政策“组合拳”。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成效十分显著,有力巩固经济恢复基础。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新增减税累计10088亿元,新增降费累计1647亿元。分主体来看,帮扶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力度持续加大,2021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2951亿元,占全国新增减税的29.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双重”利好鼓励创新,全年有32万户企业提前享受到加计扣除政策,减免税额3333亿元,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更多更早更便捷。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优化支持实体经济,持续落实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全年为制造业办理退税1322亿元,惠及3.1万户企业。其中,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全年新增退税168亿元。阶段性缓税举措精准实施纾困解难,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减、退、缓”税271亿元,惠及4800户左右煤电和供热企业,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超过2100亿元。
    据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一系列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持续落地,与原有减税降费政策相叠加,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可以概括为“一减两增三稳”。
    “一减”,即减轻了企业负担,宏微观税负逐年下降。2021年,宏观税负即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为15.1%,比2020年降低0.1个百分点,比“十二五”末的2015年(18.1%)下降3个百分点;重点税源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税费负担较2020年下降3.8%,比“十二五”末的2015年累计下降21.7%。
    “两增”,即企业销售较快增长、投资动能不断增强。得益于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2021年,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1.1%,比2019年增长30.4%,两年平均增长14.2%,总体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全国制造业企业采购设备金额同比增长24.6%,两年平均增长14.3%。
    “三稳”,即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稳步增加、企业创新动能稳步壮大、工业经济稳定运行。2021年,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1326万户,同比增长15.9%,比2019年两年平均增长12.9%,其中99.2%是小微企业。2021年全国重点税源企业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1.2%,装备制造业每百元销售收入发生的研发支出从2020年的1.66元提升至1.79元。研发投入的增加推动创新动能稳步成长,2021年全国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3.4%,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0.7%。全国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1.8%,两年平均增长12.5%。同时,缓缴税费有效缓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煤电和供热企业实现购销“双回升”,2021年12月份购进原煤金额同比增长107.1%,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9.1%,分别较9月份回升54.3个和13.6个百分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销售、投资“两提高”,2021年11-12月,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6%,设备投资同比增长8.3%,环比分别提高0.8个和1.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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