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批捕了吗

如题所述

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还是会执行逮捕并进行服刑,如果法院判决无刑事责任的,则不会被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嫌疑人被监视居住了会逮捕吗
      一般不会,但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是可以逮捕的。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的义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最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监视居住违法规定情节严重指的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五)项规定,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形严重”是指:
      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
      5、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
      6、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三、监视居住主要针对哪些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综上所述,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期间,案件并没有完结,只是公安机关对于嫌疑人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只是没有采取拘留的方法,所以嫌疑人在监视居住后,案件仍然在进行,在法院判决后才会确定是否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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