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2中考分数线

车城高中艺术生录取分数线

一、城区三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1)在城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9.7分;
(2)在丹江口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5.2分;
(3)在郧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0.2分;
(4)在郧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0.4分;
(5)在竹山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3.8分;
(6)在竹溪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5分。
(7)在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5.3分。
(二)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1)在城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30分;
(2)在丹江口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2分;
(3)在郧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32.9分;
(4)在郧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7.8分;
(5)在竹山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7.3分;
(6)在竹溪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9.7分。
(7)在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8.5分。
二、城区其他高中
(一)城区四所市级示范以上普通高中(市二中、车城高级中学、市柳林中学、市十三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92分;
(2)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22.2分。
(二)城区一般普通高中(市五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13.9分;
(2)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9.8分。
(三)十堰市综合高中普通高中部、市艺术学校普通高中部、市龙泉黄冈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309.8分。
三、其它
1.以上划定的分数线均为十堰市城区普通高中各批次分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学校的实际录取分数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及报考本校的学生志愿情况确定,录取时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2.城区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所招分配生按城区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
3.特长生录取按照招生录取相关政策执行。
4.县(市)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由所在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并于7月10日上午10点钟前以文件形式报送市招生考试院。
5.中职学校招生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不划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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