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呼啸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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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海拉尔的天气开始多风,学校的事也开始多了起来。值班很无聊,决定不去网吧,开始阅读。记得上回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成吉思汗广场完,我们几个侃大山,聊到一些外国的名著,大家了的不行,回头想一想,一本《红楼梦》百年名著居然养活一大帮所谓“红学”的专家。所以决定抽出时间去图书馆翻翻以前看过的或没看过的外国文学,以度这多风的春天。 《呼啸山庄》以前看的时候是英文版的,不过短而精。没有这么多的体会,但严格的说,这是部残酷的小说。 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人生爱恋的迷狂和仇恨的暴虐,在书里奇怪的集合。披着山林野气的凯瑟琳心于浑身黝黑,顽固不化的希刺克历夫却又听凭一点点的虚荣似的,与上流社会的林少爷定婚,招惹出几代人都无法偿还的灵魂债。 希刺克历夫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在书上是这样描述到:“两个词可以概括我的未来——死亡或者地狱,失去她后,生存将是地狱”!希刺克历夫生命的本能在爱的名义下被扭曲,而死亡这种自毁力量接替而上…。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 看到这里有种心寒,《呼啸山庄》至此已被他建筑成了充满阴郁 凶残气氛的非人性 给理性的世界。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凌辱后的扭曲。 整个文学在当年席卷欧洲整整一个世纪的忧郁的情调,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由于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自她自我的选择结果…。 忽然我的内心中由然而生:自己和某人格人也是…。 唉,回到书上,看看这段蛮喜欢——“尽管现象界杂器不断变动,但生命归根结底是完美的。具有不可摧毁的力量,宇宙的意志不容许任何事物静止不动,它要求不断毁灭,同时不断更生“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用世俗的生活画卷了他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这样,我们在迈向文明生活和爱情社会的路上,看到的正式新生命的不屈再生。
平凡世界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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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以前我不是很熟悉的一个名字,如今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读罢全书,我真切感受到:写作,不是空中楼阁,不是水中望月,而是需要真实的生活经历做积淀;写长篇小说更不是说写就写的。路遥写《平》,用了四年的时间观察,体验,构思,整理,然而又岂止是四年所能完成的?若不是因为他是黄土地的儿子,又对生活有着执着深厚的感情,又怎能写出这些亲切淳朴的文字?正如他自己在后记中写到的"其间包含着青春的激情,痛苦和失误,包含着劳动的汗水、人生的辛酸和对这个冷暖世界的复杂体验。更重要的是,它也包含了我对生活从未淡薄的挚爱与深情。至此,我也就可以对我的青年时代投去最后一瞥,从而和它永远告别了"。他的作品真不愧是"用生命写出的作品"! 平》讲述的是黄土高原上一个穷苦农村在1975—1985这十年所经历的风风雨雨,特别是在改革这个大时代中各色人等的农民家庭的变化以及这许多家庭中的青年男女们的亲情,友情,爱情。作者以博大的胸襟和气魄表现了众多家庭的酸甜苦辣,把每一家的故事都编排得有情有味,耐人寻味。当然这里面也相对的对主人公着墨较多,青年中我们熟知并深深喜爱着追求高昂人生的孙少平和田晓霞,立足物质生活的孙少安贺秀莲,执着爱情的田润叶李向前,看似小孩其实已会独立思考的田润生,还有虽然犯过错误受过重创却仍心地善良的郝红梅,对待朋友细致入微肝胆相照的金波,天资聪慧的兰香......老一辈中朴实敦厚的孙玉厚,为了革命不顾一切的孙玉亭,有头脑有干劲的田福军......还有的角色三言两语就勾勒出人物性格,如二流子王满银,跛女子侯玉英。作者笔下众多的人物形象都是很平凡的生活中小人物,他们的生活也都是很平凡的,种地,挖煤,建砖厂,挖鱼塘,都是农民从事的一些司空见惯的职业,然而正是通过这些平凡的人和事,让我们真切体会到农民的艰辛。 我相信,像我这样年龄的女生读了这部小说,一定会和我一样为《平》中的爱情所感动。在《平》史诗般壮阔的长卷中,爱情,这一美丽的词儿,充满了瑰丽的芬芳。路遥曾经感叹:"雪夜之中,依偎在街角的恋人是最幸福的,也是最让我羡慕的!"读这部小说,便能看见这样的爱情。孙少安与田润叶的爱情,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甚至孙兰花与二流子王满银的爱情无一不充满了人性的张力,并在描述的同时添加陕北的信天游,充满浓情蜜意。下面就不妨让我们一起来回忆一下那些幸福同时又伴有辛酸的画面—— "正月里冻冰呀立春消,二月里鱼儿水而水上漂,水呀上漂来想起我的哥!想起我的哥哥,想起我的哥哥,想起我的哥哥呀你等一等我......"
在润叶和孙少安的恋情中,出现了三次信天游,那醉人的信天游伴随着他们的情感世界。孙少安是作家充满了怜悯与同情的主人公。他是古老的黄土地养育出来的历史之子。他是一个很早在岁月的煎熬中成熟倔强的农村青年。13岁辍学回家务农。与父亲一起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孙少安知识不多,但是他不保守、有创新精神,他兴办了砖厂。他秉承了太多传统道德,当青梅竹马的田润叶向他发出爱的信号的时候,他退缩了。不是他内心没有激情,也不是他不向往浪漫的爱情,而是两人之间的差距以及贫困的家庭带给他的自卑心理,还有他的现实主义思想,他选择了贺秀莲。面对孙少安的退却,润叶表现出十分坚强的品格。她宁愿从繁华的都市寻觅这个从土里刨食的汉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无法从痛苦中走出来甚至在和李向前结婚之后很久都没有改变自己的感情并因此在精神上受着折磨,文中几次描写她几近崩溃的愁容。与润叶相比,少安显得过于软弱,他虽然偶尔也会触景生情,但大多数时间是很满意现在的生活状况,尤其是和秀莲的感情竟然好得不得了, "有没有比你更宽阔的河流,爱耐基;有没有比你更亲切的土地,爱耐基;有没有比你更深重的苦难,爱耐基;有没有比你更自由的意志,爱耐基。"
较之孙少安与田润叶的"平民式"的爱情,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则带有浓厚的现代意味。书中的男主人公孙少平无疑代表了一个时代的有志青年脚踏实地的高昂的人生历程......与那个特定时代的许许多多农村青年一样,孙少平似乎应该安于现状,过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娶妻生子......的程序化的生活,因为他没有机会上大学,又出身贫穷本分的农民人家。他注定要像他父亲那样,在这个祖祖辈辈都周而复始的土地上以同一种姿态旋转,跳不出这个圈子,——这就是中国的农村,中国的农民。但少平他毕竟是读过许多书的知识分子。他了解农村,也了解自己,他从不惧怕劳动,决不同于他那个游手好闲的姐夫王满银。但也不愿和他哥哥少安一样,单纯追求一种物质生活上 的富足。他决不鄙视农民,但却不想在土地里平淡一生,正像他在给妹妹兰香的信中说的那样:"......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他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他已经在信中设计好自己的人生之路。他是幸运的,父亲,哥哥,妹妹,让他感受到血浓于水的亲情;金波,王世才夫妇,让她体验到真正的友情;田晓霞,让他享受到甜蜜、崇高的爱情。但少平的路毕竟是坎坎坷坷,多磨多难的,他一个人在黄原城拼命地干活,从一个揽工汉到一个正式的煤矿工人,他流的汗水几乎可以成河,背上的伤疤层层叠叠,甚至有些惨不忍睹。然而这算不上什么苦难,他是农民的儿子,受点苦和累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而田晓霞的死对他却是致命的打击。他们不同的出身,却有着同样高昂的灵魂,共同的志趣和责任感,彼此真诚地帮助,使他们从纯洁的友谊发展到炽热的爱情,那种情到深处的默契让我们都怦然心动,而田晓霞却因救人而牺牲,也许每位读者读到那里都会忍不住流下泪水。尤其是文中描写到田福军给少平看那三本日记时,那段场面这样写道"孙少平接过这三本彩色塑料皮日记本,随手打开了一本,那熟悉的、象男孩子一样刚健的字便跳入了眼帘——......酷暑已至,常去旁边的冶金学院游泳,晒得快成了黑炭头。时时想念我那"掏炭的男人"。这想念象甘甜的美酒一样令人沉醉。爱情对我虽是"初见端倪",但已使我一洗尘泥,飘飘欲仙了。我放纵我的天性,相信爱情能给予人创造的力量。我为我的"掏炭丈夫"感到骄傲。是的,真正的爱情不应该是利己的,而应该是利他的,是心甘情愿地与爱人一起奋斗并不断地自我更新的过程;是溶合在一起——完全溶合在一起的共同斗争!你有没有决心为他(她)而付出自己的最大牺牲,这是衡量是不是真正爱情的标准,否则就是被自己的感情所欺骗......孙少平的视线被泪水模糊了"读到这里的我早已泪流满面了。多么年轻可爱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女孩子啊,她那样热恋着她的"掏炭的男人"这是作者有意的安排吗?难道是因为这种爱情不符合世俗的逻辑吗?总之,作者这样安排这对我们深深喜爱的男女青年,着实让我们更加被这本小说吸引住了。 还记得那个郝红梅吗?就是给少平带来了痛苦初恋的人儿啊。上高中的时候,郝红梅为了和班长顾养民在一起,放弃了和少平之间的美好的初恋。可怜的姑娘却因为临毕业时一次偷窃行为,被那个注重门风的家庭拒之门外。当润生到乡间一家小摊吃羊肉饺子的时候,发现那个背着孩子的老板娘居然是已经没了丈夫的同学郝红梅。美丽的郝红梅的不幸激起了润生想保护她的强烈愿望。对于润生来说,姐姐不幸的婚姻让他开始接触爱情,对于女人,他既充满向往又本能地躲避,郝红梅开始就在他面前表现出了一种难以掩饰的自卑感,反倒大大地刺激了他的男子汉气概。他喜悦地感到,他在红梅面前才是个真正的男人。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她那粉红的笑脸,好像红太阳,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光"。当漂亮、白净,大眼睛流动着热情的光彩的金波唱起热泪涟涟地反复唱《在那遥远的地方》的时候,很多读者的眼前模糊了。是的,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他心爱的姑娘。他不能忘记她。这是永远的爱,永远的伤痛!整整八年,他的梦魂还在远方的那片草原上游荡,寻找失落的马群和那个黑眼睛红脸蛋的牧马姑娘。八年以后,当他再次寻找那位姑娘的时候,却已经物是人非事事休。青春之花,永远地凋谢在了这片草原上,这是壮丽的凋谢。文中用一段强烈的抒情表达金波神圣深沉的感情"别了,草原!别了,雪山!别了,我亲爱的姑娘!无论你此刻在什么地方,我都向你祝福,祝福你美满地生活在人间。我会永远珍藏着你的微笑,你的歌声,一直到我闭住眼睛的那一天。我同样会不息地唱那支歌,那支青春和爱情的歌;愿你常能听见这支歌。我仍然在焦渴地企望,某一天,甚至我们已白发苍苍,我们或许还能相见;如若不能,哪怕是在梦中,或在死后的另一个世界里......别了,我心上的人啊!" 在很多男性的心中,孙兰香是《平凡的世界》里最有光彩的女性。她具有智慧、道德、和宽容。兰香应该是出生于70年代初的人。时代造就了她与她的哥哥姐姐不同的命运。她成了这个家庭里学历最高的人。在大学里,她会像哥哥一样也会怀念那个生她养她的小山村但已经几乎完全摆脱了农村气质,认识了她的"那个男人"吴仲平。对事业共同的追求是牵引他们走到一起的红丝带。关于他们的爱情,文中通过几个细节描写表现得淋漓尽致,如一开始吴仲平默默地给兰香占座,到一起研究学习问题,再到看电影,后来请她到家里吃饭。"兰香漫步在这迷人的夏夜,心中涌动着青春的热潮。她突然渴望立刻找到仲平,对他说,我去你们家! "青线线(那个)蓝线线,蓝格莹莹彩,生下一个兰花花,实实的爱死个人!五谷里(那个)田苗子,唯有高粱高,一十三省的女儿呦,数上(那个)兰花花好......"很多人诧异于兰花与王满银之间的感情,然而,看看亲爱的兰花的表现吧,她不怕这个家穷。她从小就穷惯了。不管别人对她丈夫怎么看,这个忠厚善良的农家姑娘,始终在心里热爱着这个被世人嫌弃的人,因为在这世界上,只有这个男人,曾在她那没有什么光彩的青春年月里,第一次给过她爱情的欢乐啊!她为王满银生下了狗蛋、猫蛋,尽心尽意地操持着这个家。这个朴实的农村妇女的爱情,直到现在,在中国贫困的农村里依然有着普遍意义,那就是,当她将自己第一次交给一个男人时,甚至仅仅是有了第一次的身体上的亲密接触,她就认定了自己是那个男人的人了。
红楼梦读书笔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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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世界,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这此些感动我们的人物,我们耳熟能详的贾宝玉,林黛玉,薜宝钗,王熙凤乃至刘姥姥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再读《红楼梦》,一些其他的人物又让我产生不同的感觉,一种新的东西也在这些人物中散发出来!
《红楼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人“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乳名”“兼美”,脂寓兼具宝钗、黛玉之类“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个人就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女人------秦可卿,秦可卿凭借自己的美丽荣登上了“蓉大奶奶”的宝座,她“蓉大奶奶”的地位与她的娘家的家世不相称,她的家里老父弱弟,无钱无势,而贾府却是京都八公之一。“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且“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的眼睛”,因此她的地位并不像凤姐“莲二奶奶”的位置那么可靠,她的花容月貌虽然为她增色,让她荣登宝座,但却不能保证她不受歧视,然而秦可卿到了贾府后获得的不是虐待和歧视,反而成为贾母的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这是由于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她不仅“秉花容”,而且“会行事儿”这点就印证了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也即一个社会的环境中会行事,会看眼色是一个多大能耐,此时我也不得想到了林黛玉和薜宝钗,为什么后来会有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会芳园中赏梅,宝玉想睡中午觉,贾母就让小厮好生哄着去玩一回,秦氏忙主动接过这一差使,为的是博取贾母的欢心,在宴宁府宝玉会秦钟,二人到里间小炕上肠叙,秦氏忙进来叮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年小,倘或言语不低头,你千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为的是怕秦钟说错话使宝玉扫兴,秦氏病重,贾府还动了一大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秦氏甘冒着凉添病的危险,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为的是怕万一礼数不周,落人非议,……如此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可卿不细心和要强,但她的这种细心和要强也反映了她只要求不开罪人,不落人褒贬,从而能博得人们的好感。
说了秦可卿如此多的优点和行事,但她最后的结果是自缢而死,为什么会这样,也是值得深思和探索的一个问题。秦氏进入贾府,贾珍对她垂涎早已,而秦氏的地位恰好又系在贾珍夫妇的欢心上,面对这一境地,贾珍的诱胁是她陷入孤立无援的状况,要么以死相逼,要么委身顺从,她的心细是她能动察到周围的一切,她的要强,又使她感到人言可畏,这样使她心重,不甘于落入贾蓉父子手中,直到自缢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她的死是死于精神上无休止的蹂躏。
秦可卿不是一个饱暖思淫欲的淫妇,她是个有心计,有手腕,有封建“治才”的女性,她的羞愧自缢,反映了无法摆脱这一厄运的精神苦闷。她的结局又是显示了红楼梦中的又一悲剧命运。
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算得上是主子《红楼梦》中除了各个达官显贵的人物之外,还有的就是从多的丫鬟,丫鬟中也分了等级,贾府中最有地位的便是鸳鸯了,她是贾府的老祖宗,“太上皇”,贾母的贴身丫鬟是贾母一时半刻也离不开的得力而又得意的“心腹”, 鸳鸯处事从容,无论什么场合,都能泰然相处之,举止适宜,无论大事小事,她都想的周到,办得妥当,就是这样特殊的地位和身份使她成为贾府众多丫鬟之王,所以,贾母评论说:“鸳鸯那孩子心细一些,我的事情,她想着一点了,该要的她就要了来;该添什么她就趁空儿告诉他们了”, 鸳鸯还是个心地善良之人,她不依仗贾母之势作威作福,倒还经常帮助别人排难解忧,虽然她外表柔弱,却是个有志气的刚烈女子.我们都知道贾赦采取软硬兼施,威胁利诱的手段要讨她做小老婆,邢夫人说:“女孩子里头,就你是尖儿;模样儿,行事做人,温柔可靠”,在他们看来这是又高贵又体面的不想遭到她坚决的拒绝,前来拉牵说合的嫂嫂,被她骂的狗血喷头;做了准姨娘的平儿袭人开她的玩笑,让她抢白了一顿,她说:“别说叫我做小老婆,就是这会子大太太死了,叫我做大老婆,我也不能去!”……纵到了至急为难,我剪了头发做姑子去,不然,必有一。在贾母面前,哭着,发誓道:“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就是”宝金”,“宝银”,“宝大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一刀子抹了死了,也不能从命!”那样坚决,那样刚烈,让我不由得从内心佩服这样一个女子,依仗着贾母, 鸳鸯也算暂时战胜了贾赦,但贾母一死,岂不又成了俎上肉?所以她必须短了必死之心,最后贾母一终命,她怎能不“殉主”而死呢?
《红楼梦》中除了众多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之外,还的就是作者所要表达的一个主题,他没有明说,但通过这成百的众多人物的神志,语言,动作,心理活动表现的惟妙惟肖,一个庞大的繁荣的贵族大家庭,到后来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我们不难看出封建资本家的腐败无能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和不长久,文中描述了如林黛玉,贾宝玉………这样的“叛逆者”的形象,他们的爱情没有结果,甚至可以说凄惨,但他们代表的是新生命,敢同顽固不势力作斗争的新主派代表,我们都江堰市知道林黛玉的眼泪,但也知道她的尖酸刻薄以至使别人都嘲笑她挖苦她,我们也知道贾宝玉“潦倒不通世务,愚须怕读文章,行为偏僻乖张,哪管世人诽谤”!纨绔子弟的形象,他们鲜明的人物性格也使黑暗中有了一丝亮光,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读书笔记:威尼斯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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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商人》是英国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写的四大喜剧之一。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在威尼斯生活着很多不同经历,不同品格的商人。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的名字叫:安东尼奥。他聪明、勤奋、慷慨大方,博得了大家的信任。所以事业发展很快。最近又一批买卖即将成功,这使他万分高兴。这时,安东尼奥的朋友巴萨尼奥,正匆匆走来,原来他深深的爱上了鲍西娅公主,想去求婚。但他觉得只有自己穿上最好的衣服才能和公主相配,但他现在很贫困,因此只好向安东尼奥借钱。安东尼奥答应了朋友的请求。但他全部的财产都在货船上,但货船还没有到岸。那么只有向夏洛克借钱了。夏洛克是一个心胸狭窄、贪图小便宜的人,他一直很嫉妒安东尼奥的才华。当他得知安东尼奥要向自己借钱,心中暗暗高兴。于是,在条约里写到:“如不按时还钱,就要从你的身上割下一磅肉。”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答应了。巴萨尼奥和鲍西娅结婚了。但是,一个坏消息传入了他们的耳中。安东尼奥的船队沉没了,夏洛克逼他马上还钱。但安东尼奥现在一贫如洗。夏洛克把他告上了法庭,准备按条约上说的去做。在法庭上法官说:“你只能从他身上割下一磅肉,不允许有一滴血,要不然你就是违约。”可夏洛克根本做不到。最后法官判夏洛克败诉,并把他财产的一半分给安东尼奥,另一半归国家。事后,安东尼奥才得知那个聪明的法官就是鲍西娅装扮的.为了救朋友她想出了这个妙计。不久大家得知了一个好消息:安东尼奥的船队并没有沉没,现在已经抵达港口了。我被莎士比亚小说里的每一个情节所感动,也从中感悟到了很多人世间的道理。从安东尼奥、巴萨尼奥、鲍西娅的身上,我看到了他们都有对朋友真诚、友好的一颗心.为了朋友的幸福,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满足了朋友的需要,为了让朋友得到幸福,宁可牺牲自己。鲍西娅既聪明又善良,她用自己的智慧,换回了朋友的生命。但是一提到夏洛克,我的心头就充满了厌恶:他心胸狭窄、贪婪、凶狠,世界上难道还有这么狠毒的人吗?我觉得读书可以让我懂得好多人世间的道理,分清善恶,指引我的未来——做一个善良聪明,有爱心的人。
名著读书笔记 水浒传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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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读书笔记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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