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停车场上班,工作开车撞到人,但是公司没有和我签合同,现在该怎么索赔

如题所述

你事实在为停车场工作,你的行为就是职务行为,发生事故以后的赔偿责任主体就应当是停车场。
但如果约定了你不允许开车或者你根本连驾驶证都没有,或者有酒后等恶劣情节,那你就有重大过失,停车场有权向你追偿。追问

但是我是在上班时间

追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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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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