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外贸公司,目前和一家英国企业有纠纷。
他们过来买一艘二手的海底敷缆船,所以于今年7月2日来华看船,看船前,我们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其付款2000美金作为看船费用,因为船在海上需要自己租一个小船过去才能看到海底敷缆船。7月5日英国公司汇款4000美金,比之前约定的验船费多了2000美金。他们汇款过来在银行的留言是4000美金全部是验船费。
7月7日英国佬来中国看船,由于海底敷缆船一直在海上移动干不同地方的活,现在离岸边又远了,所以小船过去的租赁费也涨价了,涨到4000美金。后来,看好船,船没有看中,老外就和我们撕破脸皮了。。。
现在英国公司要我们退还剩余的2000美金,我们提出实际小船摆渡过去的费用也涨了,但是对方不认可,要找我们打官司,英国人警告我们说法院传票估计一周内送到。
请问这种官司英国人能打赢吗?我会输吗?摆渡费用没有发票,船家也是私人的,现在联系不上,我们无证据证明摆渡费涨价了。。。
但是之前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我们只是网上发了公司声明书给英国公司:“收验船费用2000美元”,这个声明以“扫描件”形式 用免费的电子邮件通知英国公司付款的。但是英国公司实际付款付了4000美元,而且英国人在银行里留下的汇款留言是4000美元验船费用。
我们没有签订任何纸质和电子协议,只是一个扫描件声明书,请问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打官司的话,法官以哪种为准?以“英国人在银行里留下的汇款留言”为准还是以“电子版的扫描件”为准? 哪种会被法官认可?
打官司的话,我们会是输家吗?
只是电子版的声明书,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所有沟通都是电子邮件联系。
1.对方要起诉我们,肯定会拿之前我们开给他们的电子版声明书给法官看,但是我们注册的是免费的邮箱,非实名登记,我们不承认该免费邮箱是我们的,不承认是我们所发的信件,法官会知道我们用那个邮箱吗?
2.对方汇款汇错,汇了4000美金,比实际多汇2000美金,但是英国人在银行里留下的汇款留言是4000美元验船费用。
法官会以银行汇款留言为准还是 以电子版声明书和电子邮件沟通的为准啊?应该以更直接的书面为准吧?(即:银行汇款留言4000美元验船费)
请一一针对问题回答。回答满意和到位的,追加您50分,并委托贵方为律师
1.对方要起诉我们,肯定会拿之前我们开给他们的电子版声明书给法官看,但是我们注册的是免费的邮箱,非实名登记,法官会知道我们用那个邮箱吗?没有证据啊?是吧?
2.对方汇款汇错,汇了4000美金,比实际多汇2000美金,但是英国人在银行里留下的汇款留言是4000美元验船费用。
法官会以银行汇款留言为准还是 以电子版声明书和电子邮件沟通的为准啊?应该以更直接的书面为准吧?(即:银行汇款留言4000美元验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