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2年辽宁省政府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该公告在考生须知中第五点明确指出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但是考场内有系明显标识的军用腰带的考生,并且扎于外面非常明显。是有职业特征标志的服饰、饰品。严重违反了辽宁省政府直属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中的明确规定,无视公务员考试考场纪律,有严重的作弊嫌疑。
期盼省公务员局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此事,给广大考生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平台,秉公处理,弘扬正气。
我已经致电市公务员局了,工作人员告诉我,说腰带,哪个腰带都有标识,不能算职业特征,即使是军用腰带也不能证明他是军人,我听完就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