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法干警考试条件是什么?

政法干警的报名条件是什么?考试条件?

  2011年浙江政法干警的报名条件是:
  对象:
  1.省属监狱和劳教单位、县(市、区)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对象为: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已退役士兵。
  2.省属监狱和劳教单位、县(市、区)公安、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应届生招录的对象为: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下同)。
  3.省属监狱、县(市、区)公安、司法行政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对象为:(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截至报名时间,下同),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2)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其中,报考省属监狱系统的,要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报考县(市、区)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要具有所在设区的市范围内常住户口。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

  报名条件:
  1.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已退役士兵年龄在18至25周岁(1985年8月17日至1993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年龄放宽到27周岁(1983年8月17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应届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在18至28周岁(1982年8月17日至1993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2.报考司法助理员学员的应届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在18至33周岁(1977年8月17日至1993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还有相关体能要求和更详细的户籍要求,具体可以参详考试公告,点击图标即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28
今年的招考条件
(一)试点班招录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在2012年8月24日前取得,其中应届专科毕业生须为山东生源)。
2、2008-2010年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可报考专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置的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
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本公告发布之前户籍在山东、退出现役1年内(2011年8月24日至2012年8月24日期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至33周岁之间(1978年8月24日至1994年8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至27周岁(1984年8月24日至1994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考试内容:报考方向不一样考试内容不一样:
专科:行测、申论、文综(政治、地理、历史)
本科:行测、申论、民法学
研究生: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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