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工会主席是否与学校主任享受同等津贴待遇,是否属于学校行政干部,能否分管学校工作,承担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1 工会是党的群团组织,工会主席是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与学校的其他处地位相等,应当享受与学校处的主任同等待遇。

2 工会主席不属于行政干部,其主要负责工会的工作。如果是专职的,不能分管学校工作;如果是兼职的,那当然能分管学校的其他工作。

3 如果学校的工会为社团法人,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不是社团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与所建工会以及工会投资兴办的企事业单位,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主体,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

雇主相对人的团体,因此,雇主相对人才是成为工会会员的实质性的资格要件,不属于雇主相对人的雇主及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就不应具有会员的资格。


扩展资料: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全国总工会是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全国总工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领导。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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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1、工会是党的群团组织,工会主席是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与学校的其他处地位相等,应当享受与学校处的主任同等待遇。
  2、工会主席不属于行政干部,其主要负责工会的工作,如果是专职的,不能分管学校工作;如果是兼职的,那当然能分管学校的其他工作。
  3、如果学校的工会为社团法人,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不是社团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2-04-13
是行政干部。分管的就是工会啊。
能否兼管其他工作,主要还要看学校一把手的意思。
至于承担法律责任,哪要看是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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