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新建厂房是否要代扣建筑营业税?

如题所述

税务局关于新建工厂厂房代扣营业税的答复如下:
1、外省建筑企业自行申报纳税,贵公司不负代扣代缴义务。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第十一条对“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仅限定于“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您所述情形不属于代扣代缴营业税情形,应由承建方自行申报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2、计税依据含贵公司所购材料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即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所述工程所用贵公司所购原材料价款,外省建筑企业在申报营业税时应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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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6
新建厂房是否要代扣建筑营业税的问题,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果他们很忙,或者为了节约征税成本,可能会委托给你们代扣。你们是没有这个权利和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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