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一个南京房产证的问题,请问怎么去掉里面显示的,赠与。

情况是这样的,06年我和我姐姐在南京买一套房子,后来办房产证为了以后过户少缴费,就约定了份额,我是99,她是1,拿到房产证后,我去办户口,得知因为房产证2个名字,我姐姐是南京户口,我就不能入南京户口,又去房产局,她把那个1%赠与给我,后来房产证上就写了:买卖,赠与。结果还是不能办户口,户籍科的说,因为房产证上是赠与,所以不能办。
所以我想请问,是不是可以我再卖1%给别人,然后再买回来,房子证上就只显示买卖了呢?
说的比较复杂啊,谢谢,另外还请问,是不是卖给谁都可以。

第1个回答  2012-04-19
你姐姐已经赠与给你了,现在你在卖个百分之一给别人 然后在买回来。。。听起来不可思议,但是法律也没有刻意要求不能这样, 你可以问一下公证处, 做个公证然后去房产交易所填个表格,只要你愿意交税这样的事情应该可以办,不过可能费用会有点高,百分之一能否买卖。你最好问下专业人士。 还有你买卖过后房产证书上会怎么写 最好也问清楚,如果我是你不如吧这套房子直接卖了重新在买。 如果你是农村户口我死也不会转啊。。。
第2个回答  2012-04-28
浑蛋的规定害死人。
你想把你受赠的1%卖出去,再买回来。但是操作上有麻烦。
这个问题,你最好去房产局收件科和协商一下。
第3个回答  2012-04-17
你让你姐姐把她那份1%卖给你,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就可以完全成为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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