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交管局公车闯红灯逆行重撞人,逃避责任!公安局不予受理,推卸责任!伤者无钱

如题所述

崇左交管局公车闯红灯逆行重撞人,逃避责任!公安局不予受理,推卸责任!伤者无钱就医,无路可走!
时间:2011年11月14日1时30分左右(星期天的深夜)
地点: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桃源大桥与北大桥之间的十字路口
肇事车辆:桂F05269号小轿车,车主为崇左市交通管理局
事件经过:
桂F05269号车,闯红灯逆行,随着“嘭”一声巨响,撞上了一电动车,使骑车的人飞出了十几米!据围观的者说,被撞者抬头动了几下,就动弹不得!地上一大滩血,随后,小轿车的前门下来一位极度恐慌的男人,他看了看那“死人”又跑回车里,后退后又前进,把车开到“死人”旁。
但是,救护车把“死人”拉走后,录笔录时,冒出个妇女,说这车是她开的!
该小轿车闯红灯逆行撞上电动车的事实,但是在交警支队五大队在网上被公布为“小轿车与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
不幸中的万幸,“死人”没死,脑出血昏迷了二十天,醒后失忆一个月,四颗门牙没了,留下了诸多的后遗症,至今还在疗养。开交管局肇事车的一方不愿承担责任,扔下八千元就不见了音讯!
伤者是平头老百姓,为了治疗用光了家里所有积蓄,现在实在没钱了,只好停下了治疗。为了让对方赔偿,家属借钱聘请律师——律师去交警处拿“十字路口”的录像带时,交警回复说,摄像头坏了!还告诫一句:“这是交通管理局的事,你不要管” ……律师就乖乖地不管了……急了,之后去南宁市公安局,公安局回复,“我们和崇左市交通管理局是同级,我们无权过问”。 ……然后家属和当事人又去了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公安厅通了几个电话后回复说:“此案不受理!”
——这是什么意思啊,难道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方式!这是什么意思呀,不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一个公道???
我们坚信,共产党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定能够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恳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此事,恳请媒体曝光并监督此事,恳请目击者站出来确认案件发生的事实。
凡看见本帖的人,想想自己在任何时候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可怜“伤者”,都请帮忙转转贴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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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6
晕 这样都行 还有没有王法
第2个回答  2012-04-16
崇左交管局公车闯红灯逆行重撞人,逃避责任!公安局不予受理,推卸责任!伤者无钱就医,无路可走!
时间:2011年11月14日1时30分左右(星期天的深夜)
地点: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桃源大桥与北大桥之间的十字路口
肇事车辆:桂F05269号小轿车,车主为崇左市交通管理局
事件经过:
桂F05269号车,闯红灯逆行,随着“嘭”一声巨响,撞上了一电动车,使骑车的人飞出了十几米!据围观的者说,被撞者抬头动了几下,就动弹不得!地上一大滩血,随后,小轿车的前门下来一位极度恐慌的男人,他看了看那“死人”又跑回车里,后退后又前进,把车开到“死人”旁。
但是,救护车把“死人”拉走后,录笔录时,冒出个妇女,说这车是她开的!
该小轿车闯红灯逆行撞上电动车的事实,但是在交警支队五大队在网上被公布为“小轿车与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
不幸中的万幸,“死人”没死,脑出血昏迷了二十天,醒后失忆一个月,四颗门牙没了,留下了诸多的后遗症,至今还在疗养。开交管局肇事车的一方不愿承担责任,扔下八千元就不见了音讯!
伤者是平头老百姓,为了治疗用光了家里所有积蓄,现在实在没钱了,只好停下了治疗。为了让对方赔偿,家属借钱聘请律师——律师去交警处拿“十字路口”的录像带时,交警回复说,摄像头坏了!还告诫一句:“这是交通管理局的事,你不要管” ……律师就乖乖地不管了……急了,之后去南宁市公安局,公安局回复,“我们和崇左市交通管理局是同级,我们无权过问”。 ……然后家属和当事人又去了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公安厅通了几个电话后回复说:“此案不受理!”
——这是什么意思啊,难道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方式!这是什么意思呀,不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一个公道???
我们坚信,共产党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定能够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恳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此事,恳请媒体曝光并监督此事,恳请目击者站出来确认案件发生的事实。
凡看见本帖的人,想想自己在任何时候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可怜“伤者”,都请帮忙转转贴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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