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教育强市意见书

为了建成教育强市,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根据这个写一份意见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素质,不断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切实增强我市发展后劲和综合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07年,全市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社会教育机构、文化、科技设施基本满足社会需要,初步建设成学习型社会。主要指标达到:
(一)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至2007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至2010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保持10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以上。
(二)义务教育水平再上新台阶。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达标率,2007年全市达到80%以上,2010年达到100%。普通高中达到广州市一级标准以上学校,2007年80%以上,2010年10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07年达到25%以上,2010年达到28%以上。
(三)提高幼儿教育水平。2007年,全市幼儿园达到增城市一级标准25%以上,其中达到广州市一级标准12%以上,达到省一级标准5%以上;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每个镇街办1所中
心幼儿园,积极发展村级幼儿园。到2010年,取消全市所有学前班,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5%,0-6岁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普遍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全部镇街中心幼儿园达到规范化要求。
(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到2010年,形成学前和小学教师以专科为主、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以本科为主且硕士占一定比例的专任教师学历结构体系。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分别达到45%、15%、30%左右;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基本达标,“双师型”(有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6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达到30%左右。
(五)完善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每年有30%以上农村劳动力接受教育培训,企事业干部职工的年培训率80%以上。
(六)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教育经费切实做到“三个增长”(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和“三保”(财政预算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学杂费全额用于保证学校的正常运作;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保证教育事业的发展),预算内教育经费的支出占财政支出30%以上。
(七)实施“五项工程”,加快农村基础教育发展。
1、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设施改造工程。从2005年开始,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全面进行改造,重点改造学生宿舍、饭堂、厕所和冲凉房等学生生活用房。至2007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工作,基本消灭生活危房,达到"四有"要求,即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学生宿舍,住宿生人均宿舍建筑面积初中不少于2.7㎡,小学生不少于2.4㎡,一人有一床;有符合卫生要求及基本满足学生用餐的饭堂;有卫生、干净的厕所;有冲凉房。
2、实施义务教育"五○班额"工程。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实际,加快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确保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入学的需要,尤其要积极解决部分城镇因校舍紧缺而带来的学位不足、大班额等问题。至2007年底,全市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左右,达到国家"普九"要求。
3、实施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结合近年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的实际和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的要求,开展新一轮的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施设备建设,重点是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常规教学仪器设备,尤其要抓好乡镇中小学和初中常规教学仪器的配备工作。至2007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基本达到省规定的标准,基本能保证实验课正常开课的需要。乡镇中心小学要按规模配备必要的科学实验室、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仪器室、图书馆(室)。初级中学要按规模配备必要的理、化、生实验室和仪器室、计算机室、音乐室、图书馆(室),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演示实验开出率要达100%,分组实验开出率达90%以上。
4、实施普通高中"扩容促优"工程。加快普通高中发展步伐,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至200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要达到95%;同时,要合理调整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加快优质高中学校建设,增加优质学位数量。
5、实施"强师兴教"工程,全面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要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实施“五项工程”,切实解决农村基础教育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于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提高农村教育的整体水平,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后劲和教育强市工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市教育局要制订详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落实,如期在2007年接受上级部门对"五项工程"的验收和绩效评估。
(八)60%的镇街要达到省教育强镇的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共识。
1、成立创建教育强市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成立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XX、市长VV任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创强”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创强”工作的进展,协调处理“创强”的有关事宜。各镇街也要相应成立“创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创建教育强镇工作方案,明确“创强”工作是市和镇街两级政府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切实抓好 “创强”的有关工作。
2、要广泛宣传"创强"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宣传教育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使全市的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各届人士形成良好"创强"工作氛围,积极支持我市"创强"工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
3、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在“创强”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合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重点突破,创建教育强镇。
1、按省教育强市的指标要求,必须要有xx%的镇达到省教育强镇,GG市政府要求我市X个镇街都要基本达到省教育强镇指标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2006年上半年:XX镇 X街、XX街;;
2006年下半年:XX滩镇、XX镇、XX街、XX街;
007年:XX镇、XX街;
2008年:XX镇、XX镇。
2、市设立创建教育强镇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各镇街,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布局调整、教育信息化建设、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规范化学校建设等工作,确保我市基本达到省教育强市的水平。
3、加快我市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缩小我市城乡教育发展的差距。特别是街、村两级要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幼儿教育、职业教育,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达到GG市骨干成校以上标准。
(三)落实教育的“三项改革”、“六项工程”。
1、落实《中共增城市委、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增城市委、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和中心镇中小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实施“三项改革”、“六项工程’,深化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新课程改革,大力推进学校布局调整、规范化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以及提高教师普通话整体普及程度和英语教学水平。
2、实施"强师兴教"工程,着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建立和完善刚性引进人才与柔性引进人才相结合的制度,提高新教师准入门槛,公开招考、录用新教师。加强教师队伍交流、支援工作,建立中心城区、经济发达地区各级各类优质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山区各级各类薄弱学校的制度,从2006年开始,中心城区中小学教师首次聘任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有到山区、农村薄弱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着力改善山区、农村教师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职工的特教津贴(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的30%)。积极引导和鼓励新招聘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山区、农村任教。深化以教师职务聘任制为重点的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动态的、定期调整的学校编制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扩大学校分配自主权,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探索建立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以岗位工作业绩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办法,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功能。
3、加快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全市中小学要按规定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按标准配置学生和教师用计算机,生机比例高中达到8:1、初中达到12:1、小学达到20:1,师机比例达到4:1。小学要配备1个以上多媒体计算机教室,中学要配备2个以上多媒体计算机教室。大力推进教科网建设和教育信息中心建设。2006年实现高中、初中学校网络与省教科网互联;2007年实现中心城区小学、镇街中心小学与省教科网互联;到2010年,全市所有的中小学校网络都实现与省教科网互联,全面提升教科网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加强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建立我市的教育资源库和数字库,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整合,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快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提高招生考试管理水平。
(四)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
根据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和省制定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标准和实施方案,要加大财政投入,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使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快中心城区和中心镇的中小学校建设,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撤销规模过小、布点分散的学校,使我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管理和教育质量都能达到较高水平。形成集中城镇和中心村办学的新格局,把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小学校做大、做强,满足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的入学需求。到2007年,全市公办初中撤销10所,新建6所,扩建14所,由目前32所减少到27所(不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平均每所初中规模达到2000人左右;全市公办小学撤销174所,新建15所,扩建40所,由目前263所减少到105所,平均每所小学规模达到1500人左右。新建学校的占地面积中学达到100亩以上,小学达到80亩以上。实施义务教育“50班额”标准工程,切实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逐步使班额符合国家“普九”规定。实施农村中小学实验室“新装备”建设工程,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全面充实和完善农村中小学常规教学装备,加强农村中小学实验室和图书馆(室)建设。
加快我市致明学校异地新建工作,把致明学校建设成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对撤并学校后带来的学生上学交通问题,有市交通局牵头,市教育局和各镇街协助,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五)积极稳妥推进免费义务教育,认真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1、按照先困难家庭、后普通家庭,先农村、后城市,先经济欠发达地区、后经济发达地区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免费义务教育。
2、按照“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把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对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户籍人口,其适龄子女随父母流入我市的,列入我市接受义务教育范围。非户籍人口在我市连续暂住5年以上,有固定住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有计划生育证明并依法纳税的,其子女入学与我市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积极支持民办学校招收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公益性学校。具体实施办法按广州市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六)大力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建设。
1、普通高中原则上集中在荔城地区和中心镇举办。通过布局调整,撤并规模小、办学效益低的普通高中,重点扩大荔城地区普通高中和新塘中学办学规模,使普通高中平均规模达到2500人以上,并在2007年全部普通高中建成广州市一级标准以上学校,在荔城、新塘中心城区分别建设1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标准学校。
2、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中阶段学校;鼓励民办普通高中上等级上水平。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办学,形成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民办高中招生纳入我市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与公办高中同等待遇。
(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1、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重点办好市电大、市卫生学校、市职专、新塘职专,促进我市普教职教的协调发展,优化布局结构,有效整合各种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2、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通过社会赞助、捐资、贷款、投资、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采取独资、股份制、联办、合作(含中外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在明晰学校产权、确保公有教育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允许行业、企业、社团和个人采取购买、承包、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
3、创新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模式。全面实行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业余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办学模式。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多形式共建或联合办学,成立有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机构,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生产、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紧密结合。企业要积极支持和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训。
(八)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1、把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有序发展;优化、充实、提高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大力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市举办民办高等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只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都鼓励其加快发展。
2、落实鼓励民办教育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把民办学校用地纳入当地公益事业用地计划予以安排,非经营性教育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土地的方式解决。新建、扩建民办学校,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民办学校的用地、基建、水、电及其他办学有关方面的规费,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民办学校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经批准,可以向民办学校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
3、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府部门的统筹协调,明确管理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级辖区内相应的民办教育工作,将民办教育纳入正常管理范畴,落实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民办学校审批、评估等制度,重点加强对产权、财务、招生、教学和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并将其纳入教育督导的范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相关民办教育工作。
4、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和公告制度、办学水平评估及评估结果公告制度、招生广告备案制度。规范民办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指导和支持成立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协会,使其在维护民办学校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理论研究、开展办学经验交流和研讨、强化民办教育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九)初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1、加强各级政府的统筹力度,积极扶持学前教育发展。大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建立灵活多样的0-6岁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充分满足家长教育和幼儿成长的多种需要。
2、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形成"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各种文化设施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区开放,努力满足各类人群的学习需求。大力推进图书馆、科学馆、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和广播、电视、报刊等终身教育设施的完善和经营。荔城和新塘要加强和完善“六馆一宫”(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运动馆和少年宫)建设,积极抓好社区内的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德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
3、努力发展成人教育。建立以市成人教育培训中心为龙头,以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以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市、镇、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在职人员岗位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弱势人群生存发展技能培训、外来人群适应城镇社会生活培训、老年人群社会文化活动等。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调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完善市、镇两级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实行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与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或中心小学结合,“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办学。积极开展农民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
(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创新。坚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感染力、吸引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大德育格局。加强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加强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德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结合网络信息时代发展的现状,全面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和政治教育进网络的工作。加强国情教育、人口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
2、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大力创新教育观和人才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体系和管理制度。调整和改革中小学课程体系和教育内容体系,不断优化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力度,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运动,增强学生体质。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操,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常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深化学生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改变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功能。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建立完善综合、动态的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坚持和完善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十一)建立三级档案资料库。
市、镇街、学校三级都要建立教育档案资料库,要把2004年9 月以来的教育教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入库。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标准(试行)》的各项指标要求,设计好档案目录。各镇街、各部门、各学校要按照市印发的档案目录,实事求是,从严要求,建好本级的档案资料库。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资料建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档案资料。
四、保障机制
(一)责任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创建教育强市工作的职责,千方百计开创我市教育事业的新局面,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人是本区域、本部门创建教育强市工作的责任人,市委、市政府将创建教育强市的工作列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
(二)经费投入机制。
2005-2007年,我市创建省教育强市总投资约12.5亿元,其中广州市下拨创建教育强市专项资金约3.1亿元,市、镇两级政府自筹资金9.4亿元(含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借贷5亿元,前期市、镇投入3亿元)。
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办法发展教育事业,鼓励社会各界集资、捐资、投资教育。
市、镇街两级财政要把创建教育强市的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内管理。市、镇街两级的教育费附加要确保用于创建教育强市的基建费支出。
根据国务院《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全市教育事业的人员经费由市政府负担;教育事业发展经费,市、镇街两级的投入按一定的比例,由市、镇街共同负担。各镇街负责创建教育强镇(街)总投入(含征地款)的25%,市负责各镇街总投入的75%。市设立创建教育强市专项经费,并要继续抓好教育资金的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按照《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比例》的有关规定,调整支出结构,规范预算内、外教育经费管理,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经费来源。
(三)督导检查机制。
市、镇街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就创建教育强市的工作做好规划,有计划地推进各项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组织一次“创建教育强市工作督导检查”,并向有关单位通报,督导检查的结果作为各镇街、部门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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