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服饰与满族居住环境有什么关系?

如题所述

1. “白山黑水”的地貌形态带来了便于骑射的服饰特征
满族和它的先人长期在我国东北地区活动,这一地区主要有三种各异的地理环境类型:大兴安岭西部的草原地理环境;大小兴安岭、长白山区及北部松花江、黑龙江流域的山水交错地理环境;大兴安岭以东、长白山脉以西贯穿南北的平原地理环境。这种平原、山地、丘陵、河流兼有的地理地貌,使得满族同平原地区的以种植为主的农业民族、草原地区的以放牧为主的游牧民族及江海地区的以捕鱼为生的渔业民族大不相同,它是一个以狩猎为主,同时也从事农耕和畜牧业的山林民族。在山水之中,人们世世代代以狩猎采集花果为生,骑射自然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技能。长年累月的纵马扬鞭,驰骋在东北的崇山峻岭之中,所以服饰也明显带有适应在东北特殊环境中骑射生活的需要。乾隆在讲满族服饰时说:“我朝冠朝制度,法守攸关,尤与骑射旧俗为便”。一句话即道出了满族人在服饰上的突出特点。
在装束上,满族男女多穿“马蹄袖”的袍褂, 这就是常说的满族旗袍。其裁剪简单明快,圆领、捻襟(大襟)、左衽、束腰、四面开禊、窄袖(有的带箭袖)。左衽的样式,应该和狩猎这种独特的生产活动有关。骑马射箭时,左手执弓,右手搭箭,当发现准确的目标,以最快的速度发箭才能保证猎获的成功率。服装左衽可以避免对右手发箭的阻碍。窄窄的袖子,也便于射箭。由于袖子口附有马蹄状的护袖,又被称马蹄袖,它有在骑射时放下来保护手背手腕的功能。身着长袍即旗袍,长袍一般腰间有束带,既可以抵御寒风直接灌入又可以将干粮和其它的生活用品放入怀中,给出门行猎带来便利。袍子四面开叉到膝盖,这可以防止骑马时裹住双脚,同时便于上下,非常适合狩猎。在长袍外面一般套一个齐腰的短褂称为马褂,高领对襟,四面开禊,长到腰部,袖子部位比较短,里面长袍的袖子因此可以露出三、四寸,将袍袖卷于褂袖上面,就是所谓的大小袖。短衣短袖的形制使得活动更加便捷,适合骑射。满族男子下身也有的穿裤子,长腰宽裆,裤腰高并且宽,需要在腰间抿个大折系裤带上,裤脚也同样抿折扎脚带。冬季往往穿的是一种套裤,样式奇特,只有裤筒却没有裤裆,两个裤脚单独的分开,因为这样便于骑马,所以被一直沿袭下来。
满族的饰物也很多与狩猎生活有关。满族人出门,“腰带必系小刀、石子袋、火连袋、手帕等物”。这些东西都是出外打猎必需带的物品,每次男子出去狩猎,往往需要几日甚至几十日才能回来,当他们在远离住所的森林中猎到野味时,就用火镰点起熊熊的篝火,把野味放在火上进行烘烤,烤熟后大家用各自必带的小刀割肉食用。此外满族人还习惯携带烟袋,荷包等。荷包,最初是食袋,装入易带食物在打猎时充饥,在后来逐步演变成佩带的饰品,其内可以装烟草,香料等。
2. 寒冷的气候特征决定了服饰的御寒性
东北林区及沿江两岸处于高纬度地区,长期气候寒冷气温偏低,为了抵御严寒,度过漫长的冬季,服饰的防寒保暖性是必须的。
满族的对寒冷的防御措施从头部就开始了。满族人特别喜欢戴帽子,有暖帽、凉帽、便帽、坤秋帽等。《燕京岁时记·换季》云:“每至三月换戴凉帽,八月换戴暖帽。届时由礼部奏请,大约在二十日前后居多,换戴凉帽时妇女皆换玉簪。换戴暖帽时妇女皆换金簪。”[4]其中的暖帽,就是冬季满族人经常佩戴的帽子,圆圆的形状,帽檐向上翻起,帽顶特意用红缦作为装饰,帽子大多用皮料制作,也有用呢子、缎、布制成的,它的主要功用就是保护头部,抵御严寒。满族妇女在天气稍冷的时节,其额间常用遮眉勒,套在额头上掩盖到双耳,余下来的两带于髻下,一方面作为美的装饰,一方面还有御寒的功效。八旗贵族妇女用的遮眉勒,更为奢侈华丽,常常会在其上点缀珠宝,做成花卉或“吉祥如意”、“福”、“寿”等吉祥的文字。平民百姓妇女戴的,大多用黑绒制作而成,有的加缀一些珠翠或者绣一些花缎。满族妇女服饰的另一大亮点在她们的围巾,围巾即系在脖颈上的丝带,宽约2寸长约3尺,从脖子后面向前围绕,右面的一端搭在前胸,左面的一端掩到衣服捻襟的里面。这不仅美观大方还可以有保暖之效。
满族服饰的材质样式,也与寒冷的气候有着不可忽视的关系。猎获的兽皮一般是满族及其先世做衣服的原料,加工成保暖防水的服饰。《大金国志》卷三十九记载:“化外不毛之地,非皮不可御寒,所以不论贫富皆服之。”《三朝北盟会编》卷三载:“女真地冬极寒,多衣皮,虽得一鼠,亦褫皮藏之,皆以厚皮为衣,非入室不撤。”《建州闻见录》载建州女真“冬寒皆服毛裘”帽子也“以皮为之”。如1618年10月东方虎尔哈部有百户来降,赐给为首的纳喀达八大人,“豹皮银边、挂蟒面的皮袄,长的皮端罩,貂皮暖帽等”。
靰鞡这个具有满族特色的鞋也是防寒的佳品。在东北寒冷的冬季,满族人及其先世多在冰天雪地里狩猎,刚开始用打来的猎物皮裹足来保护双脚,后来逐渐演变成了鞋,即靰鞡。“护腊(靰鞡),革履也。絮毛子草于中,可御寒。”靰鞡以猪、牛的毛皮为原料,鞋底与鞋面同用一整块皮,“屈曲成之,不加缘饰,覆及足背”,穿着时鞋中在放入靰鞡草(又名乌拉草),这种草细如线柔如棉,把它垫在鞋里,可以防潮保暖不至于冻坏双脚。所以“乌拉草”也被称为东北三宝之一。

3. 经济作物的种植影响了服饰面料
元朝以前中国的主要以丝、麻、葛类来作为服饰的面料,元明以后棉花得以大量种植和使用,明代时棉花已经在北方黄河流域大片的种植,成为我国主要的经济作物之一。乾隆时李拔的《种棉说》道:“予尝北至幽燕,南抵楚粤,东游江淮,西极秦陇,足迹所经,无不衣棉之人,无不宜棉之土。八口之家,种棉一畦,岁获百斤,无忧号寒。市肆所鬻,每斤不愈百钱,得之甚易。妇子熙熙,如登春台,有油然也”。棉花的种植使得棉布市场很为繁荣,普通百姓生活拮据,没有过多的银两买丝绸纱绢,而棉布价格便宜,实用耐穿,成为清朝普通满族人制衣的主材料。
蚕桑生产在清代也有了较大发展,一些地区的农民以种桑养蚕作为主要的生产活动。光绪《海盐县志》卷八记载:“(海盐)墙隙田傍悉树桑。桑叶千斤,谓之本分。蚕多叶少,谓之空头,俟蚕长,必买叶饲之,轻斤飞棹,四出远买。虽百里外,一昼夜必达,迟则叶蒸而烂,不堪喂蚕矣。”至于种桑的地方,“公桑地得叶盛者亩蚕十余筐,次四五筐,最下亦两三筐。米贱丝贵时,则蚕一筐可当一亩之息。夫妇并作,桑尽入亩,给公赡私外,岁余半资。且葚可为酒,条可以薪,蚕粪水可豕而肥,田旁收菜茄瓜之利,是桑入亩当农田百亩之入”。种桑养蚕得到了丰厚的利润,大大刺激了农民的积极性。满族统治的清朝时期,丝织业得到空前发展。据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两广总督李侍尧的报告,“外洋各国夷船到粤贩运出口货物均已丝货为重,每年贩卖湖丝并绸缎等货至二十万余斤至三十二三万斤不等……其货均系江浙等省商民贩运来粤,卖与各行商,转售外夷。”从外商贩卖丝织品的数目可看出当时丝绸产量之多。那时满族达官贵人以穿绫罗绸缎来显示自身的地位。清皇朝每年会耗用大量绫罗绸缎,据档案记载, 康熙元年,杭州织造局造办过上用袍缎、宫绸、绫、罗、纱等共1840匹, 还造办官用妆花缎、片金、抹绒、花宫绸、闪缎等2290布匹,两项合计4130匹。[14]雍正《大清会典》载“在京, 有内织染局在外, 江宁、苏州、杭州有织造局。岁织内用缎匹, 并祭祀制帛、诰敕等件, 各有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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