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13年期间男友名下有一房产(价值17万),女方有轻微精神病,男方对女方病不太积极治,女方提出分手的话,能否争取到房产与一儿?女方一直带着二个小孩子住在男方购的房间内,男方偶尔会回来,仍属于同居期间吧,请问:女方生病期间,男方是否有义务和责任出钱帮女方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