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第十八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按照该规定,你所说的员工工资3700,社保个人部分256元,规定的减除费用为3500元,你所说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256-3500<0
因此你所说的员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追问但是我做帐的话是,借管理费用-工资 3700 贷款应他应收款-员工 256 银行存款3444啊,这样的话就等于是工资3700了,
追答工资是3700,但须扣缴的社保费应收未收款项256应扣掉。那就不足350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