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急求解决。谢谢!

我单位七月份两份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并抵扣,8月份税务机关因为系统升级,对方已升级,而本地系统未升级,我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对以上两份增票无法识别(具体原因我不太清楚),所以我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认为以上两份增票不允许抵扣,8月我单位会计作了进项税转出并交了税款。现在取得了对方已抄税、报税的证明,说是这两份增票又可以抵扣了,但8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又没有留抵的增值税,只有应纳税额二万多和9月初纳税的完税证明,请各们帮帮忙指点下:9月这两份增票还能抵扣吗?应该怎么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该怎么填才行?
8月份我单位没有进项也没有销项,交的税款就是以上两份增票的进项税转出。有二万多元

第1个回答  2012-09-26
1、如果业务比较频繁,可以九月抵扣,已交部分就当做预缴税了。
2、如果长期没有销项,找税局商量退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02
出现这种状况一定要先与税务机关沟通,让他们想解决办法。否则后期一旦弄错,就会错上加错不好解决了。至于退税或者重新认证询问一下税务机关意见。
第3个回答  2012-09-26
可以去税务局重新认证,认证通过可以抵扣
第4个回答  2012-10-04
估计不好办了,最好问下当地的税务局可能有办法。
第5个回答  2012-09-26
去税务局问问是重新认证还是调账追问

谢谢及时的回答,给了我提示。

追答

那 给我选为最佳答案呗 O(∩_∩)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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