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申请的其中一方为农村户籍,需要镇政府一级机关(一级机关是镇政府的什么部门,在镇政府还是所在村),出具有无房屋,宅基地,土地等情况。对于农村户籍算是有土地(没有单独立户和分家)还是没土地,实际上是有(有的话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吗)。有无房屋(没有单独立户和分家),这种算有房屋还是没房屋。有无宅基地,算有还是没有。如果都有符合申请条件吗?如果没有,农村户籍至少是有土地的,不然就是城市户口或是黑户。不知道怎么出具申请材料了?
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
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第二十六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