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的退休年龄是多少

想报考南京大学张鸿雁教授的博士生导师
可是我目前刚读研2 而张鸿雁老师是54年生 2014年初报考的话 不知道张教授是不是已经退休了
请问博士生导师退休年龄一般是多少呢

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第二条:

1、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2、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3、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扩展资料

博士生导师退休办理延退手续需带如下材料:

1、本人延退申请及所在部门的意见;

2、博士生导师文件;

3、已经延退过一次的人员,第二次申请延退时需带上一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的《高级专家退休时间审批表》;

4、研究生院出具的本人指导的在读博士研究生花名册复印件;

5、科技处出具的本人承担的在研科研项目合同书;

参考资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  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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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4

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第二条:

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扩展资料

南京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作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各个领域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办学指标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1994年,南京大学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大学;1999年,南京大学进入国家“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2006年,教育部和江苏省再次签订重点共建南京大学的协议;2011年,教育部和江苏省签署协议继续重点共建南京大学;2016年,南京大学入选首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2017年,南京大学入选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15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参考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  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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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博士生导师正常退休时间为60周岁。若有以下情况者,可以申请延退,但不得超过65周岁:
  一、年满六十周岁的博士生导师,且承担有国家及省级重点攻关科研项目(第一负责人)和近三年带博士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退休后对工作带来重大影响的,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本人可以提出延退申请。
  二、延长退休的时间,上级审批时一般是根据本人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结题时间而定。如需继续延长,可再次报批,但最长退休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
  三、省管干部博士生导师延长退休年龄,由学校组织部具体负责承办。
  四、各单位申请延退的人员,提前15个月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以便办理延退手续。
  五、办理延退手续需带如下材料:
  1、本人延退申请及所在部门的意见;
  2、博士生导师文件;
  3、已经延退过一次的人员,第二次申请延退时需带上一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的《高级专家退休时间审批表》;
  4、研究生院出具的本人指导的在读博士研究生花名册复印件;
  5、科技处出具的本人承担的在研科研项目合同书;
  六、已经批准延长退休的人员,等同正式职工,不能提前退休。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对于国家的高级职称的专家,有一技之长,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经过批准,可以延迟5年退休,男到65周岁,女到60周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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