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 三班两倒 一个班12个小时,每月要干到20个班,合理吗?求分析

如题所述

合理不合法,这是社会普遍现象。
楼上已经和你列举了相应法规了,就不赘述了。
如果
1、你喜欢这份工作,觉得待遇也可以,有发展,工作氛围还行,老板不错,上级对眼,另外也没有其它更好的工作供你选择,那就干吧!企业都需要忠诚的员工、自我奉献的员工,你努力会有收获的!试想哪个成功的打工者不是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时间?!我看你这上班时间,基本上是上2天休1天,不错了。
2、你不喜欢这份工作,待遇差,无前途,老板黑,上级撇,工友坏(这种情况的话你也要反思下自己,为什么?),另外有一份更好的工作等着你,那就跳吧!你还想告用人单位?要求补发加班费?那就收集相关证据吧!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应得权利!当然我还是希望你能和单位好好沟通处理,友好解决。
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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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1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11
根据劳动法规定的话,是不能安排员工加班这么久,但是现实的中国行情就这样,如果老板愿意按劳动法给你加班费而你自己又愿意的话,那也算是合理的.法律的东西都是死的,如果自己愿意每天多上几个小时班,老板也愿意给加班费,只要在身体没问题的情况下,这样也是合理的.如果公司不给加班费,或者不按劳动法给1.5或双倍的话,那就不合理了.
第3个回答  2012-10-11
  月工资、加班工资均可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上面对拖欠和克扣工资有明确的定义。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第4个回答  2012-10-11
劳动法规定了两种劳动时间,一是计日,二是计时,按照计日制每周工作40小时,计时制如果工作12小时,应当休息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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