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廷寄"的异同,廷寄制度对清代政治有何影响?

(1)材料二,宗族制群体作为一种松散的利益群体......成为农村基层生活中一股不可忽视的潜在破坏力量。
材料三宗族组织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有着天然的联系.....很可能在家族组织复兴中成为某种破坏力量。 问题评论材料中关于宗法制的复兴或重建的观点(任选其中一种观点)
(2)材料1,图一刀刻诏书版文,图二某一朝代的衡器货币。
材料二自古皆封建诸侯。。。。。天之变局,至是始定, 问题,说明天下变局是什么,概况由西周至秦汉国家体制发生的变化
(3)材料三 军机处起草的谕旨。。。。从雍正,乾隆以后,“威命所寄,不与内阁而于军机处” 问题"明发""廷寄"的异同,廷寄制度对清代政治有何影响
(4)材料一,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守宰 材料二一张图
材料三军国打击,罔不总揽,自雍,乾后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与内阁而于军机处,盖隐然执政之府矣。问题,根据以上材料和所学知识,你支持那方观点?请说理由

“明发”与“廷寄”的异同:

相同之处:“明发”““廷寄”都是颁发皇帝的命令和指示。

不同之处:“明发”是公开的谕旨,“廷寄”是秘密的谕旨,较明发上谕易于保密,且传递迅速。

延寄制度对清代政治的影响:

延寄谕旨只许受命者本人拆阅,不许别人代拆,受命大臣领旨以后,须将接到廷寄的时间、承旨寄信者衔名、谕旨的内容以及如何办理的情况,都要向皇帝复奏明白,以杜滥冒传旨。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杜绝谕旨被篡改的可能,可让皇帝的真实意思传达给当事人,也能直接了解某事的具体情况,可以真实而有效的帮助皇帝做决策。更可减少大臣中间的勾心斗角,有利于维护整个清朝政治运作,有利于维护清朝统治的稳定。

扩展资料

“明发”与“廷寄”的延伸

清代在雍正以前,上谕一般是由内阁大学士或南书房的侍臣撰拟,通过内阁颁发。或由宫中径发有关部院及大臣。雍正七年(1729)军机处设立后,上谕统由军机处撰拟。经皇帝同意后,通过“明发”与“廷寄”两种方式发出:

一种是以“明发”上谕的方式发出。属于有关国家重大政令需要中外臣民共知的上谕。如宣战、议和、大赦、巡幸、谒陵、经筵、赦免及高级官员的除授降革、重大案件的处理结果等。

另一种是以“廷寄”上谕的方式发出。以军机大臣奉旨的名义,由军机处交兵部捷报处寄给外省督、抚、提镇大员或钦差大臣等高级官员的,是只限于少数或个别臣工所应知而不适于公开的机密性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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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明发""廷寄"都是颁发皇帝的命令和指示,"明发"是公开的,"廷寄"是秘密的

上谕
即诏书,是皇帝的命令和指示。也指清代皇帝用来发布命令的一种官文书。
凡清王朝对当时国家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项重要事务的最后决策及终极处置,都要通过上谕文书加以发布和实施。 清代在雍正以前,上谕一般是由内阁大学士或南书房的侍臣撰拟,通过[[内阁]]颁发。或由宫中径发有关部院及大臣。雍正七年(1729)军机处设立后,上谕统由军机处撰拟。经皇帝同意后,通过两种途径发出:一种是明发上谕,通过内阁公布,称作"内阁奉上谕",是属于有关国家重大政令需要中外臣民共知的。如宣战、议和、大赦、巡幸、谒陵、经筵、蠲免及高级官员的除授降革、重大案件的处理结果等;另一种是"寄信谕旨",是以军机大臣奉旨的名义,由军机处交兵部捷报处寄给外省督、抚、提镇大员或钦差大臣等高级官员的,所以也称"廷寄"或"字寄",是只限于少数或个别臣工所应知而不适于公开的机密性谕旨。其内容大都是告诫臣工、指授兵略、查核政事、责问刑罚之失当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06
清代军机处草拟上谕有明发、廷寄之别,有关巡幸、上陵、经筵、蠲赈、及内侍郎以上,外臣总兵、知府以上黜陟调补的谕旨,称为明发,经内阁传抄以次交于部科。参阅清·梁章钜《枢垣记略·规制一》。

清公文名称。雍正十年(1732)成立军机处。前关巡幸、上陵、经筵、蠲赈及朝臣侍郎以上,外官总兵、知府以上升降调补等事,军机大臣接受皇帝指示后,由军机章京书写谕旨,经内阁传钞,交有关部门者,称为明发,或称内阁奉上谕。其有关诰诫臣下、指示方略、考核政事、责问刑罚失当等机要文书,为防止泄露,不交内阁而由军机大臣密封,加盖军机处印信后,交兵部捷报处寄送各省有关官员,封面上书“军机大臣字寄某官开拆”或“传谕某官开拆”,称寄信,通称廷寄。
编辑本段详解  中国清代皇帝授命内廷寄发的一种谕旨。或称寄信、寄信谕旨。清初,沿明旧制,凡皇帝颁发谕旨都由内阁(前身为内三院)宣布,传抄各衙门递发执行。这种传达方式不易保密,且比较迟缓。到康熙中期,皇帝下达的一些机密谕旨不由内阁发布,而由内廷官员或亲王、大学士等承办,直接传达给督抚大臣。雍正继位后,由于政治斗争的需要,经常通过亲信大臣用寄信的方式秘密传旨。当时的寄信无固定格式,承旨寄信的廷臣也不固定。雍正七年(1729)设立军机处后,廷寄被广泛使用,成为军机大臣专责,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凡有关机要谕旨,如告诫臣工,指授兵略,查核政事,责问刑罚之不当等,不便由内阁明发,而由军机大臣用寄信的形式,直接传达给受命的臣工,以防泄漏机密。
编辑本段区别  廷寄的程式,由于受命者的官职不同而有所区别:凡军机大臣行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将军、参赞大臣、都统、副都统、办事领队大臣、总督、巡抚、学政、督办军务大员等,用“军机大臣字寄”字样;凡军机大臣行盐政、关差、藩、臬及各省提镇等,用“军机大臣传谕”;其中尤为机要之件,则书“军机大臣密寄”。寄信首页要开列军机大臣原官职衔,具姓不具名。嘉庆二年(1797)后,改为只写“军机大臣字寄”,不列具体官员。皇帝向军机大臣指示机宜后,军机大臣承旨撰拟清折进呈,称为“述旨”,经皇帝修改阅定后,再由军机处密封发出。封函书“办理军机处封寄某处某官开拆”或“传谕某处某官开拆”,并根据事情的缓急,于封函注明驿递日行里数,或三、四、五、六百里不等。信函封口及年月日处,都加盖办理军机处印,然后交兵部捷报处递往。廷寄谕旨递到以后,只许受命者本人拆阅,不许别人代拆。受命大臣领旨以后,须将接到廷寄的时间、承旨寄信者衔名、谕旨的内容以及如何办理的情况,一一向皇帝复奏明白,以杜滥冒传旨。属于内务府系统的官员,则由总管内务府大臣署衔寄发,款式与军机处廷寄相同。廷寄谕旨较明发上谕易于保密,且传递迅速,所以成为清代皇帝传旨施政的得力工具

清朝中央高度集权制的形成与“廷寄”文书制度的建立

李 晋

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中经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五代十国、隋唐、辽金、宋元,明代更加集中,清代形成高度发展形态。但是,这种形成高度发展形态的途径,与明代有所不同,伴随着建立的“廷寄”文书制度,是这种高度发展形态的重要标志。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作一初步探析。

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最末一个王朝,它是以满族贵族为主体而建立的封建政权。
 满族是我国50多个少数民族之一,它兴起于东北,原为明代建州女真的一支。1636年(明崇祯九年)改建州女真为满洲,改国号为大清。清朝从爱新觉罗家族的努尔哈赤起兵后,在进行统一战争中,创建了旗制。这种制度,是清朝建立的政治体制的萌芽,它既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的军政合一制度,又是“出则备战,入则务农”的兵民一体的社会组织形式①。以黄、红、蓝、白四面旗帜加以区分,称为四旗。到了1615年(明万历四十三年),由于队伍日益壮大,人数愈来愈多,于是将四旗分为八,增加了镶红、镶白、镶黄、镶蓝四旗,合称八旗。每旗首领称为固山厄真,即旗主。努尔哈赤以亲近子侄分辖八旗,称八固山贝勒。固山贝勒成为本旗的统治者,掌握本旗的军事、政治、财经大权。努尔哈赤为八旗的最高统帅,所以,“凡有杂物收合之用,战斗力役之事,努酋 (努尔哈赤)令于八将(八旗),八将令于所属柳累(牛录),柳累将令于所属军卒,令出不少迟缓②。八旗制度便成为满洲社会的政治统治机构和军事经济组织。
八旗制度建立以后,一切军政大事,全由八旗主共同讨论决定。据《满文老档》记载,主要内容有:(1)立汗、罢汗的权力,(2)军国大事的决策;(3)高级官吏的任用; (4)重大案件的处理;(5)以及战利品也得“八分”③。随着统一战争的不断进行,疆域的不断扩大,人口的逐渐增多,管理事务日益繁重,为便于有效地进行管理和统治,努尔哈赤又设立议政五大臣与八旗主共同议政,参决机务。“每五日集朝一次,协议国政,军国大事,均于此决之”④。这种由八旗制度发展起来的联席议政会议,便成为这一时期的政治制度。于是,清朝的政治制度开始形成。这种制度反映了满洲贵族统治区域内,是由氏族社会中发展起来的军政民主制度,因而对于团结内部,激发各旗的战斗力和生产积极性,发生过重要作用。

公元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满族统治者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称汗后,表明处在奴隶制的满洲社会,开始向封建制转化,很显然建立的议政大臣与旗主共同议政的制度,已经不适应这种变化了的新形势,需要进行改革。努尔哈赤正着手进行改革的时候,由于率兵攻打宁运远失败死去,1626年(明天启六年)皇太极继父汗位后,为了加速改革,使后金政权封建化,一方面发布上谕安抚汉人,指出:“治国之要,莫先安民。我国中汉宫汉民从前有私欲潜逃及令奸细往来者,事属以往,虽举首,概置不论,嗣后惟已经在逃而被缉获者论死,其未行者虽首告亦不论”⑤;另一方面,努力学习汉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进行后金政治体制的改革,要求“凡事都照大明会典行,极为得策”⑥。为了进一步强化汗权,登上皇帝宝座作准备,采取许多措施。第一,限制和削弱各旗主的权力。1626年(明天启六年)6月,命令在各旗设立总管旗务大臣一人,掌握旗务。“凡议国政,与诸贝勒偕坐共议之,出猎行师,各领本旗兵行,一切事务皆听稽察”⑦。不久,又决定所有贝勒参加议政会议,从而打破了实际上为八旗主所控制的联席议政制。第二,文馆的设置。1629年(明崇祯二年),在联席会议外,又设立一个文馆,名义上“翻译汉.宇书籍”,“记注本朝得失”⑧,实际上所管的令系机要文件。这时因为作为决策机构的联席议政会议,由于后来各旗贝勒参加进去,发生丁一些变化,但是八旗主毕竟还是参预了军国大事的决策,这无异于对八旗主权力的削夺,对联席议政制的一种改革。文馆就成为后来内阁的雏型。1631年(明崇祯四年)8月,又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以贝勒一领其事。1636年(明崇祯九年)4月,改文馆为内三院⑨。6月,更定官制,各院改为设大学士一人,学士二人。这样,内三院的组织与职掌比文馆更为完善和扩大,内阁初具规模。内三院大学士、学士不仅管理本院事务,而且参预国家机要。与此同时,还负责旗务,掌管权力,牵制八旗,清朝政治体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1636年(明崇祯九年)5月,满族统治者正式将国号改为大清,汗改为皇帝。皇太极登上皇帝宝座后,首先,将一些贝勒晋封为王,命令少数人参与议政,把联席议政会议改为议政王会议。议政王会议便成为这时的决策机构,成员全由满族贵族所组成,在内三院外,另有议政王大臣,随后又有议政处分其权⑩;其次,同年6月,在三院之外,设置都察院,随后,又设蒙古衙门(1638年7月改为理藩院)。前者负责会审案件、稽察衙门、监察考试、参加议奏、弹劾权贵和官吏,后者负责管理内外蒙古事务。为了进一步削弱贝勒的权力,直接控制六部,清朝最高统治者下令“停止王贝勒领部院事”11。这样,王贝勒不能和从前一样,“凡国人朝见,上与三大贝勒俱南面受坐”12,也不是“有人必八家分养之,土地必八家分据之,即一人尺土,贝勒不容于皇上,皇上亦不容于贝勒”,“虽有一汗之名,实无异正黄旗一贝勒也”13,而是以官职的大小决定朝见班次,实现“南面独坐”的君臣关系了。所以,从1629年(明崇祯二年)到1639年(明崇祯十二年),基本上仿照明朝制度建立的内三院、六部、都察院和理藩院,即三院八衙门一套较完备(包括文书)的制度,虽然它还同八旗制度并存,但已经逐渐取代了八旗制度所行使的权力,开始由奴隶主政权演变成封建政权,皇太极通过这套制度,逐渐将权力集中起来。

1643年(明崇祯十六年),皇太极死去,福临即位,多尔衮摄政,改年号为顺治。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多尔衮率清军入关,推翻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政权和明朝的统治,在北京建立起全国性的政权。清朝统治者建立全国性政权后,“仍沿其制”14,除三院八衙门外,保持了满族贵族垄断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制,成员“皆以满臣充之”,“半皆贵胄世爵”,15“清朝大事,诸王大臣佥议既定,“六部事俱议政王口定”16。这种维护满族贵族在政权中特权地位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制,随着形势的发展,越来越不适应清军入关后对广大汉族地区进行有效统治的要求了,需要变更统治方法和统治形式。1651年(清顺治八年)1月,福临亲自掌握政权后,进一步在中央和地方采取明朝制度,不断地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 1658年(清顺治十五年),福临下令将内三院改为内阁,并以大学士兼殿阁衔。大学士由满、汉各二人充任,其中满员为一品,汉员为二品,后改为满、汉相同。在内三院改为内阁前,1648年(清顺治五年),六部开始设尚书,外表上“不分满汉”,满汉合作,平等关系,实际上“满官左右御前,时领圣谕”17,“汉宫思觐龙光而不可得18。于是,清朝封建中央集权专制制度大体形成。1661年(顺治十八年),玄烨即位,改年号为康熙。在康熙时期经过满族统治集团内部新旧势力的斗争,结果以玄烨为首的新兴势力取得了胜利,清朝中央集权制度正式形成确立起来。
清朝内阁制建立后,内阁便成为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的最高机关,“军国机要综归内阁,犹为重寄19。因而明确规定公文来往所有题本由内阁拆封,大学士阅后提出处理意见交皇帝核定,皇帝核定的意见或决定,由内阁秉旨拟定,再以上谕的形式发交有关部院执行,即“钧国政,赞诏命,厘宪典,议大礼”20,“赞理机务,表率百寮”21,“掌议天下之政。”22。可见,清朝一切来往文书需要经过内阁汇总,一切重大事件皇帝也要同内阁商议,才能作出最后的决定。这种由内阁汇总的公文制度,对于渴望无限扩大权力,集权于一身的最高统治者来说,自然是一种限制和约束。为了提高皇权,抑制内阁的权限,在机构中出现南书房和军机处,与此相适应,内阁汇总的公文制度也发生了变化。

南书房和军机处的出现,表明清朝中央集权制度,向皇权高度集中发展。
南书房本来是清朝皇帝闲暇时,进行读书、写字和做诗的地方,1677年(康熙十六年),为了强化皇权的需要,玄烨选调一些翰林士人入值,以备随时召唤,称为“南书房行走”。他们在南书房除了陪同皇帝读书写字做诗外,还秉承皇帝的意志拟写谕旨,发布政令,实际上变成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机要机构,入值的翰林士人成了皇帝政务的机要秘书,从而排除了内阁参与机密、拟写重要文书,加强了皇帝的权力,抑制了内阁的权限。
军机处成立于1729年(雍正七年)6月,它本来是清朝统治者对西北准噶尔部用兵,“虑暴直者泄机密”23,处理紧急军务而设立的机构。初名为军机房,由于它不是清朝政府政治体制中的正式机构,故名“直房”或“直庐”。1732年(雍正十年)6月,胤滇正式颁印信,才成为正式机构。1735年(雍正十三年)10月,改为总理办事处。1737年(乾隆二年)11月,弘历命令改为军机处。 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命令取消议政王大臣会议,军机处便成为定制。
军机处是中国封建社会皇权高度发展的产物。它的设立不仅取代了南书房参与机要,撰拟谕旨,而且职权越来越大,诸如督抚、部院大臣的任免,军队的调度和部署,政府的财政收支,重大案件的审理,大典礼节的制定,“军国大计,罔不总揽”24。这样,内阁不仅不能参与机要,撰拟谕旨,而且变成除了谕旨奏牍收发外,别无其它事情可做了。正如《清史稿》记载:“迨军机设,题本废,内阁益类闲曹,六部长宫数四,各无专事”25,成了有名无实的空机构空架子了。
由于军机处在清朝政府政治体制中是一个特殊机构,因而与内阁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也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互不相属,彼此平行,各自独立的机构,两者都对皇帝个人负责。于是,在清朝政府政治体制中形成内阁和军机处并存的独特制度。但是,军机处又与内阁不同,它的特点是:皇帝私人机构,成员是兼职的,由皇帝随意从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中指定,其中一人为领班,称首席军机大臣,其余以年龄、资历、地位分别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上行走,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等。正因为军机处是皇帝的私人机构,所以,“近接内廷,每日入值承旨,办事较为密速”26。因而起草的渝旨,公开的先下达内阁,以次及于部院,层层下达,叫做“明发”,机密的不经内阁,由军机处封缄严密,由驿传递,直 达督抚,叫做“廷寄”。地方督抚重要的奏折,也不经内阁,径送军机处,直达皇帝。因此,从胤祯、弘历以后“咸命所寄,不于内阁而于军机处”27。从而使公文运转、行文关系发生了变化。清朝“廷寄”文书制度的建立,不仅表明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联系,使皇帝的意志完全摆脱了内阁的约束,毫无阻碍地直到地方,而且标志着以皇权为核心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形成。
但是,这种以“廷寄”制度为特征的中央高度集权统治,到了19世纪四40年代后,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中经两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之役、太平天国革命、义和团运动,地方势力日益膨胀,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人民群众连绵不断地反封建专制的斗争,逐渐被削弱,而难以驾驭了。虽然清朝统治者被迫采取推行新政、预备立宪、撤销军机处与之相适应“廷寄”制度,组织责任内阁等等欺骗手法,变相地维持封建专制统治,伴随着民主制度的兴起,民主革命的高涨,人民群众反封建专制斗争的深入,终于被辛亥革命的滚滚洪流所冲洗而告终。
由此可知,清朝以“廷寄”制度为特征的中央高度集权统治的形成,从努尔哈赤建立军政、兵民合一八旗制始,中经议政联席制、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内阁制,直到军机处,发展到中央高度集权的顶峰,形成了17世纪末极端君主专制的王朝。同时,也反映了满洲社会由氏族向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发展的过程,以及由此形成的政权与它的文书制度的演变过程。这样形成的中央集权制,是以“廷寄”制度为标志的高度发展形态,与历代王朝相比,呈现出许多不同的特点,因而值得人们去认真研究和探索。
①《明清史料》丙编,第1册,第15页。
②《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2。
③《满文老档》太祖朝,卷二八。
④《满洲秘档》,《太祖行军琐记》。
⑤《清太宗实录》,卷一。
⑧《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上,《高鸿中陈刑部事宜奏》。
⑦《东华录》天命十一年九月。
⑧《东华录》天聪三年四月。
⑨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其职掌是:内国史院负责撰拟命令,编纂文书,内秘书院主管和起草对外文书、敕谕、祭文;内弘文院主管讲经注史,颁发制度等。见《东华录》崇德元年三月。
⑩《东华录》崇德元年五月。
11阮葵生:《茶余客话》卷一,八旗六部二院。
12《清太宗实录》,卷一一。
13《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上。
1415昭琏:《啸亭杂录》,卷二。
16谈迁:《北游录》纪闻下。
17《清世祖实录》,卷七一。
18朱鼎廷c《请襄泰交盛治疏》,《皇清奏议》,卷5。
19《清史稿》卷一一四,《职官》一。
20《清史稿》卷一一四,《职官》一。
21《乾隆会典》,卷二。
22《光绪会典》,卷三。
23《清史稿》卷一一四,《职官》一。
24《清史稿》卷一七六,《军机大臣年表一6。
25《清史稿》卷一一四,《职官》一。
26《东华录》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奕劻等奏。
27《清史稿》卷一七六,《军机大臣年表一》。追问

看不懂,简要一点

追答

就这些了,做学问要内心,小哥

追问

我只是要答案,写作业~ ~

第3个回答  2021-04-19
明发相当于群聊,廷寄相当于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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