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认证申请材料:
1、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软件评测报告
3、上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各三份加盖财务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总人数在20人以下的须提供50%企业大专以上人员的学历复印件;如企业全部人员超过20人,列出企业人员名单一份(包括姓名、毕业学校、学历)
6、上一年度12月份科研开发成本明细帐,帐页最后一页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7、按要求提供软件销售发票复印件一套(3-4张)以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部分)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3)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4)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软认证
软件技术企业参加投标认定的材料所需的材料:
1、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 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5、 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6、 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资料。
不同的认证条件需要的具体办理的方式也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扩展资料
软件公司要参加投标一般需要的认证证件:
1、双软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证、软件企业认证;
2、软件行业能力资质(三标管理体系):CMM/CMMI、ISO9000;
3、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国家区重点软件企业认定);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CISCO认证;
7、信息产业部安全服务资质;
8、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9、安全生产许可认证;
10、AAA级信用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软件企业认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需要如下几个资质证件:
1、双软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证、软件企业认证;
2、软件行业能力资质(三标管理体系):CMM/CMMI、ISO9000;
3、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国家区重点软件企业认定);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CISCO认证(网络安全:CCNA认证 CCSP认证 CCIE认证/ 网络设计:CCNA认证CCDA认证CCDP认证);
7、信息产业部安全服务资质;
8、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9、安全生产许可认证;
10、AAA级信用企业。
不同的证件需要的具体办理的方式也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扩展资料
软件企业认定条件:
(一)2011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并经认定取得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或软件企业资质的法人企业;
(二)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三)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五)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六)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七)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或者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什么是三公?
追答《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里所指的公开是招标活动必须公开进行,不得隐蔽、私下进行,也不得隐瞒招标的结果,是对招标活动形式和程序公开的规定。
公平是指招标活动应当达到的目的,这里面包含了合乎法律、合乎科学和合理的含义,是从国家和当事人角度对招标活动最终达到的目的要求的规定。
公正是指招标活动应当采取公正的方法进行,不得偏袒、包庇、围标、瞒标、评标应当合法合理等,也不得有其他一切违法规规和科学的工作方法、程序,不仅要程序公正,结果也要公正。
从以上三公原则不难看出,除了公平的目的之外,公开、公正更多的是形式和程序上的规定,用以制约招标活动的进行。公平是好的,但如何达到公平却是非常困难的,在实际操作中也难以判定。所以从法律层面上理解,公平只是招标投标法理想化的设定,只有程序上的公开和公正才是三公原则的实质性内容。参考资料: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