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是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入的,出售时销项税按4%减半征收
应纳税额=23000/1.04*0.04/2=442.31
PS: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不得抵扣当月进项税额(假设没有其他销售,即使当月进项税额大于等于442.31,也要交442.31的税)
追问要去税局开吗?如果是2009年以后,如何计算呢?
追答不用去税务局开票,自己开就可以
如果是2009年以后购入的,因为2009年1月1日开始购入固定资产可以抵扣了,所以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23000/1.17*0.17=334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