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工地上打工(修路)腿被滚石砸伤属于工伤么?骨折...具体情况如下,该怎么解决呢?谢谢!

该工地是伤者老婆和另一人承包的,医药费花了一万多,他们和工地老总没签合同,只是口头协议,现双方商议情况是由工地老总方赔偿8万,小承包方陪一万五,但工地方不赞同。注:医院检查结果,伤者需静养6个月,然后每三个月回医院复查,在一两年内复查没问题后取腿里的钢针。问题有点长,谢谢了,非常感谢!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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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9
属于雇佣关系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赔偿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29
当然算了啊,在上班的路上出车祸都算工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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