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总面积1.31万平方公里。
兰州,简称“兰”或“皋”,古称金城,是甘肃省省会,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
兰州总面积1.31万平方公里,市区面积1631.6平方公里。兰州市位于北纬36°03′,东经103°40′,依黄河而建,世界地理版图的几何中心,黄河自东西穿城而过,是唯一一个黄河穿越市区的省会。
由于南北两山夹峙地形的影响,兰州市区东西狭长,约30千米,南北最窄处,仅5千米左右,具有带状盆地城市的特征。平均海拔1530到1580米。
扩展资料
兰州的历史沿革:
兰州,始建于公元前86年。隋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改金城郡为兰州,置总管府。因城南有皋兰山,故名兰州。清初依明建制,兰州隶属临洮府,卫属陕西都指挥使司。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陕甘分治,设甘肃行省,省会由巩昌(今陇西)迁至兰州。
辛亥革命后,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废府(州)设道,并兰山、巩昌二府为兰山道,辖管皋兰、红水、榆中、狄道、导河、宁定、洮沙、靖远、渭源、定西、临潭、陇西、岷县、会宁、漳县等十五县。道尹驻省会皋兰县。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改道为区,变兰山道为兰山区。
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划甘肃省为七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皋兰、榆中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岷县)。民国三十年,即公元1941年7月1日,将皋兰县城郊划出,新设置兰州市,与皋兰县同治今兰州城关区。
1949年8月26日,兰州解放。从此,兰州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建国以来,兰州市建置曾几度变更。截至2019年9月,兰州市辖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红古五个区和榆中、皋兰、永登三个县。
参考资料来源:兰州市人民政府-兰州简介
参考资料来源:兰州市人民政府-地理气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