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的房子做担保,但是没公正,这有没有法律效力。

我的朋友管别人借了20万,让我做担保。还签了协议。用我的房子做担保。(我的房子不是我的名,是我爸爸的名。还是公房)。没有公正,。这是已经过了3年多了,我知道我朋友没钱还。如果债权人起诉,会不会没收我的房子,
这么多年了,如果我朋友真不还钱,会不会连累我还钱,这么多年我这个担保人还承担责任么?前几天听说他们续签了协议,可是也没告诉我,那么这个续签的协议跟我这个担保人还有关系么。我还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从合同关系来讲,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一定无效,主合同有效,从合同不一定有效,你此例即是如此。房屋属于通过登记取得物权的特有物,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当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取得合法的产权证才代表房屋所有权的法律认可,因此,以房屋为他人债权设定抵押,亦应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取得他项权证才生效,此其一,其二,设定抵押,必须是担保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得以他人财产进行抵押,你以你父亲名义租用的公房为他人设定抵押,即侵害了公房所有者的财产所有权,也侵害了你父亲取得的物权派生出来的使用权即承租权,因此,此抵押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的有效与否不以是否对合同采取公正为前提,无效合同公正了仍无效,有效合同未经公正仍有效。至于抵押合同无效,你是否承担还款责任,肯定的说,依据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应当在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作为抵押权人自身对抵押物审查不严,且未按照规定设定抵押登记亦有过错,应在其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你补充问题如果属实,则你的担保责任免除,因为债务人和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擅自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依法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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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3
没有法律效力,首先,借据上你把名字撕掉了,而且没有公正,根本不能证明你想担保的意愿,然后,他们在去年又续的借据,这次,你没有参与,原来的借款,已经过了两年的有效时间了,最后,根据现在的房产管理条例,即使你得承担部分的还款,也不能封你的房子
第2个回答  2012-10-22
房产担保需要到到房管中心依法做抵押登记,否则,不具备担保的法律效力,其次,你不能用你父亲的房产作抵押,只有你父亲可以对自己的房产做出处分
第3个回答  2019-05-23
1、你担保的第一个合同期满了吗?是否届满超过两年,超过两年期间他们是否要求你履行担保责任,如果没有你就没事了
2、如果还在担保期内,虽然没有公证,你也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第4个回答  2012-10-22
那得看你的担保协议是什么协议,分为一般协议和连带协议,如果是一般协议的话债务人不偿还的话可能会追究你的责任。再者你做的担保物是你爸的房子而非你的,所以你没有处分权,故而你的担保协议也就是无效的,还有看看你的协议上的还款期限如果已经过了一年的话,这个协议就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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