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2位员工已经在公司上班大概6年左右了,以前每年他们请的假都没扣过工资,大概每年都有10来天左右。
我在网上查了查大家都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可我们公司员工说除了按以上的年假休以外还要按照他们工作的年数每年至少要多加一天的年假。比如:工作累计1年以上10年以下休5天+上他们的年数6年即6天=11天。所以请问大家一下,国家规定的年假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啊?
那就是没有他们所说的要按照工作的年数每年至少要多加一天的年假,是吗?谢谢!
追答2008年1月1日实施的《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就是上面我提供给你的内容,没有所谓要按照工作的年数每年至少要多加一天的年假之说。你可以上网把完全的条例下载下来,给你们公司员工看,这是明文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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