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上班了一个月被辞退了,工资一直不给发,要是找劳动局要工资,需要什么证明吗?

如题所述

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就可以受理可。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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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7
厂里上班一个月被辞退,工资一直不给发的话,找劳动局要工资,需要提交自己之前的工作证明、辞职证明等。追问

只有上班打卡,的那一张行不行

追答

可以的,劳动局也会开展调查,之前的同事证明也可以。

第2个回答  2017-05-07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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