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设计的原则如下:
1、科学可行性原则
所谓科学性,是指实验目的要明确,实验原理要正确,实验材料和实验手段的选择要恰当,整个设计思路和实验方法的确定都不能偏离生物学基本知识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以及其它学科领域的基本原则。选题必须有依据,要符合客观规律,科研设计必须科学,符合逻辑性。
2、对照与均衡性原则
实验中的
无关变量很多,必须严格控制,要平衡和消除无关变量对实验结果的影响,
对照实验的设计是消除无关变量影响的有效方法。由于同一种实验结果可能会被多种不同的实验因素所引起,因此如果没有严格的对照实验,即使出现了某种预想的实验结果,也很难保证该实验结果是由某因素所引起的,这样就使得所设计的实验缺乏应有的说服力。
3、随机性原则
随机是指分配于实验各组对象(样本)是由实验对象的总体中任意抽取的,即在将实验对象分配致各实验组或对照组时,它们的机会是均等的。如果在同一实验中存在数个处理因素(如先后观察数种药物的作用),则各处理因素施加顺序的机会也是均等的。通过随机化,一是尽量使抽取的样本能够代表总体,减少
抽样误差;二是使各组样本的条件尽量一致,消除或减少组间人为的误差,从而使处理因素产生的效应更加客观,便于得出正确的实验结果。
4、可重复性原则
同一处理在试验中出现的次数称为重复。重复的作用有二,一是降低试验误差,扩大试验的代表性;二是估计试验误差的大小,判断试验可靠程度。重复、对照、随机是保证实验结果准确的三大原则。任何实验都必须有足够的实验次数才能判断结果的可靠性,设计实验只能进行一次而无法重复就得出“正式结论”是草率的。
要进行实验设计可以选择文华氏,文华氏的学术领头人为博士后,有独立负责/参与国家级省级课题多项,研究方向为
免疫学、药理学、分子生物技术、药物分析等,曾于香港中文大学中医学院进行研修,具有极强的实验设计、
标书撰写、团队统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