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华骏捷被一辆大货车追尾撞了!情况比较严重,车尾基本面目全非!车大梁和轿子全部变形!交警判对方全责!可是对方保险公司不让我的车在我买车的4S店修.4s店修好要3万7,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在他们的维修场修!如果不在他们指定的地方修,那么保险公司就付他们定审下来的1万8千元!车撞的那么烂,1万8千远不可能把车修好,而且我的车是新车,才买3个月!对方说我买了强险,他们不承担多余的费用!
注:1.他们的保险公司是中华联合!
2.出事时间是2007 10月23日!
3.车我已经在4S店修好了,自己垫付的3万7千元修车费!
4.在定审的当天,因为定审出来的价格实在让人难道,才1万8千元,有2万9千元的差价,所以双方都没签字!
5.出事到我忍不住自己掏钱修车,已经有2个月的时间,车到12月20号才修好.因为对方根本不理这个事,打电话也不理!所以决定自己修的车!
6.车修好后,因为大梁变行,现在车开起都有斜着的感觉`新车啊。这个太尴尬了~!
我想请问一下,像这样的情况,我的车被撞了,难道还要我自己出钱去修车吗!如果是这样,那以后我买大车,看见别人的奔驰宝马就可以想撞就撞了?!反正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况且我的是新车,被撞成这样现在肯定不值钱了~!像这样的情况,我可以找对方或者保险公司索赔我的这些损失吗?车的折旧费,我跑修理长的路费,耽搁这么多天的误工费啊,等等!难道现在的交通法真的这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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