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做了五年跟单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提前了一个月要辞职,老板不同意压一个多月的工资不发怎么办。

在汕头一家公司做了五年业务跟单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一年前提过辞职但老板说再帮他做一年等他找到合适的人选再走,当时同意了。但他一直没找人来接手,现在提前了一个月跟他辞职,他说考虑就一直拖着,还压我一个月的工资。我现在就想走,我应该怎么维权。。。各位帮我想想办法。。。。谢谢了。。。

1 你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未签订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期限为工龄减去一个月时间。
3 因为没有给你交保险,你可以要求保险赔偿。
4 首先可以到劳动监察局举报帮忙要回工资和赔偿,如果不给,选择仲裁或者起诉。

祝你好运,以下是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则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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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31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维权,医保社保有没有帮你交?有的话就可以通过这个证明你跟他的劳动关系,找劳动仲裁的,可以做到
第2个回答  2012-10-3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成 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 -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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