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的失业补助金,11月6号审核通过,现在2021年1月4日了还没有发放时怎么回事?社保卡金融功能已开启

如题所述

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以北京市为例,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失业补助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确认的“个人承诺”与个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应向户籍地(居住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退回全部申领的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记入社保征信黑名单,并承担相应后果。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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