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安全发展观提出时间

如题所述

我国核安全发展观提出是在2014年3月24日,在荷兰海牙举行的“第三届核安全峰会”

中国向峰会提交了核安全进展报告,介绍了中方自2010年核安全峰会以来,在增强国家核安全能力、积极开展核安全合作等方面所做的努力

第一,发展和安全并重,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发展核能事业我们要秉持为发展求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理念。任何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核能发展,都难以持续,都不是真正的发展。

第二,权利和义务并重,以尊重各国权益为基础推进国际核安全进程。切实履行核安全国际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全面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在强调各国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的同时,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采取最适合的核安全政策和举措的权利。

第三,自主和协作并重,以互利共赢为途径寻求普遍核安全。核安全首要责任应该由各国政府承担,各国政府要强化核安全意识,加强机制建设,提升技术水平。

第四,治标和治本并重,以消除根源为目标全面推进核安全努力。完善核安全政策举措,坚持核材料供需平衡,深化打击核恐怖主义国际合作,是消除核安全隐患和核扩散风险的直接和有效途径。

核安全发展观的意义

这将是中国首次公开提出“核安全观”,也是世界各国中第一个提出“核安全观”。

首次全面完整阐述的“中国核安全观”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持久性等特征。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国核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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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2

我国核安全发展观提出时间是:2014年3月24日,世界“第三届核安全峰会”在荷兰海牙举行。



第一,发展和安全并重,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发展核能事业。我们要秉持为发展求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理念。任何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核能发展,都难以持续,都不是真正的发展。

第二,权利和义务并重,以尊重各国权益为基础推进国际核安全进程。切实履行核安全国际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全面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在强调各国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的同时,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采取最适合的核安全政策和举措的权利。

第三,自主和协作并重,以互利共赢为途径寻求普遍核安全。核安全首要责任应该由各国政府承担,各国政府要强化核安全意识,加强机制建设,提升技术水平。核安全也是全球性课题,要吸引更多国家加入国际核安全进程,加强交流、互鉴、共享,有关多边机制和倡议要统筹协调、协同努力。

第四,治标和治本并重,以消除根源为目标全面推进核安全努力。完善核安全政策举措,坚持核材料供需平衡,深化打击核恐怖主义国际合作,是消除核安全隐患和核扩散风险的直接和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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