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后需要休息多长时间有标准吗?

车间有名女工今年7月11号手受的伤,左手中间骨折(公司是做冲压件的),可以说是粉碎性的吧。去了三家医院两家说要切掉,最后在上海华山医院接上的。现在已经过了4个月的时间,基本没有问题了,只是手指变形得很厉害,因为这种是没有办法接好的,里面的骨头碎了。厂里想让她来上班,主要是干轻的事情,对手没有影响的。但是她以手骑电动车不方便为由不愿意来。医院也没有出什么证明,只是说手需要慢慢长,半年时间能长好就不错了。请问这种情况一般都应该如何处理,她的工资待遇应该如何发放呢?(目前公司是一直按正常上班的标准100%发的),这个休息时间有没有明确规定呢?有经验的朋友帮忙指点一下。第一次处理这样的事情,厂又是新开的,没有人懂,觉得挺棘手的。公司保险什么的都买了,工伤已经伤残鉴定也去做了,鉴定的结果这个月22号就可以去拿了。我看到还有一个停工留薪期,这个是怎么定的呢。希望哪位大侠知道的能帮忙回答详细一点。谢谢!
停工留薪期需要工伤发生后多长时间向劳动局提出申请呢?这个有什么标准吗?比如说一般什么样的伤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休假。《工伤保险条例》可以在哪里查到呢?谢谢!公司是属于上海嘉定区

1、工资发放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休息时间,要看员工受伤的程度,由医院开具证明需要休息多久。

3、停工留薪期的问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伤残赔偿的规定: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

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以及其他待遇规定,由于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所以归纳下表,以方便朋友们查阅: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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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1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扩展资料:

工伤的申请时间需在一年内申请、单位为你申请,如果不的话可以自己申请。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参考资料:停工留薪期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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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3-26

要看员工受伤的程度,由医院开具证明需要休息多久,法律规定的是停工留薪期的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停工留薪期长短将根据员工受伤实际情况确定,对于这点,用人单位需要了解清楚工伤员工身体恢复情况以及所在地关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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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10-22
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工伤职工停业留薪期管理办法》、《停业留薪期分类目录》,规定了各类伤情停工留薪期期限。该区域内,根据工伤职工的情况治疗的工伤医疗机构的书面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照《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书面通知本人。
工作人员或者雇主对工伤有异议,或停工留薪期限满12个月的,提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规定就医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业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有争议的,由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轻度的工伤要看情况而定,基本上是轻微工伤的时间比较短,那么在治疗期间不能工作的时候就算停工留薪期,如果情况严重的话一般不能超过12个月,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需要在一年内申请,单位为你申请,如果不够,可以自行申请。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如公司不申请,则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提供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4个回答  2018-06-16

1、要看员工受伤的程度,由医院开具证明需要休息多久,法律规定的是停工留薪期的时间;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拓展资料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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