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笼为题叙事散文

如题所述

我们曾经是那么要好。记得从前,夜好静,走出画室,我们穿守小巷放肆地高声唱一首刚学会的英文歌:yesterdayonce。灯透过梧桐的新枝照着我们欢快的眉眼,温润的春夜满溢着爱。然而一切都过去了,自那事以后,恺和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话了。恺终于决定要离开这儿,不再回来。我没有送他,而径自走向画室,推开门。恺的画布上赫然写着yesterdayonce
●那一地散落的碎纸初中的最后几个月,简直要被教师逼成了“考试机器”。在毕业的前一天,以为终于可以摆脱她永不停止的唠叨和呵斥,在教室中狂呼地撒了一地的碎纸。不经意间忽然发现那个微驼的身影在悄悄地打扫碎片,教室中蓦地静了下来,于是心里永远留下这感动的一瞬间:在初夏的阳光里,一位静静地打扫教室的老师和她的学生,静静地流着泪。
●那个秋日让了一次道一根黄旧的竹竿,一头是个盲人,另一头也是个肓人,一对衣着破烂的肓人夫妻要过马路了。
竹竿在急切地敲打着地面,他们不知道这里是城市最繁忙的十字街口,他们不知道此刻正是红灯。
一声惊呼,一辆轿车猛地刹住,仅仅相差几公分!又一辆卡车刹住,又一辆、一辆……没有谁按喇叭,红灯变成绿灯,整条大街忽然静了。
那对肓人夫妻在安然地走着。他们不知道整个世界都在默默地注视着他们,注视着他们相依为命,走过这个城市里最繁忙的十字街口。
那个秋日的下午,整个世界为一对肓人夫妻让了一次道。
●那沙漠里生的红豆朋友小心翼翼地把两颗鲜红的豆子放在我的手上,我颇自作多情地大叫:“干吗呢,送我两颗红豆。”她气得直瞪我:“仔细看看,可不是那相思红豆。”我再好好一瞧,果然,它们比相思豆扁,颜色也更红。朋友告诉我这是她母亲从非洲带来的。我只是疑惑,那片茫茫风沙的大沙漠居然也生这么娇艳、血一般的豆子?这么一想,竟有些痴了。
●那穿透岁月的微笑从初一到高三,几乎每天上学的路上,总能看到一对父子。父亲五六十岁,儿子三十多岁,是个有些痴呆的瘸子。老父亲每天全力搀扶着一拐一拐的儿子艰难地练走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老父亲一天比一天老了,儿子一天比一天正常了。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儿子一个人能走了。他走了几步,回过头,与拄着拐杖的父亲相视一笑,然后搀着老人蹒跚而去,那情景至今想来,让我情不自禁。
●那静夜起鸣的钟声有一天晚上,我去看一位经历坎坷的老人。我们在桔黄的灯光里聊天,这时墙上的挂钟突然敲了起来。夜深人静的时分格外引人注意,我一震,抬头看钟。
老人却安然地坐着,他说:“我刚买钟的时候,听到钟声一响我就会抬头望望,但渐渐地就麻木了,终于无动于衷,希望你永远不要变成今天的我。对社会、对你自己,你的心要始终像今天对这钟声一样的敏感和新鲜。’老人目光坦荡,那热切的话语如静夜钟鸣久散不去。
●那只很便宜的红薯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小事令我们感动。就如那个寒夜,天又风中等文。文来了,望着彼此冻得通红的鼻子,耳朵,我俩相视而笑,然后大跳大叫“冻死了!”文忽然变戏法般掏出一只烤红薯:“知道你会冷,特意买给你,”瞬间,红薯的热气化作一股暖流袭遍周身,很普通的寒夜,很便宜的红薯,而那一刻我是真正感动。
● 那阴天晾被的少妇我在一个阴冷的早晨走过一座小小的阳台,看见一个少妇正埋头洗着衣服,她的小儿子坐在一旁,小手藏在栏杆上晾着的被子底下。大概是少妇的母亲在里屋埋怨这么冷的天怎么可以晒被子。少妇抬抬头,害羞地笑了,然后--我真的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可爱的一瞬--她把冻得通红的手指从盆里拿出来,拉过被子像吻孩子般的贴在脸上嗅一嗅,又活泼泼地往儿子面前一送,问:“香不香?”然后咯咯笑着回头响亮地回答年迈的母亲:“没关系,没有太阳的味道,还有风的味道呢!”虽然我想象不出风是什么样的味道,但也禁不住笑了。真的,阴冷冷的早晨没有太阳的味道,但还有风的味道呢?
●那永不孤独的小星夜阴阴晦晦的,好冷。望天,或许开阔的夜空能让我读到些什么。平日宝蓝般凝重而晴朗的苍穹此时却好浑浊,没有一丝一毫的亮光,只有一片懒怠的不知趣的云。夜空如我,幻想看到哪怕一点点亮意。此时此刻,执意地向夜空寻求我的慰藉……忽然发现,在云角间,果然怯怯地躲着一颗不可思议的小星星,极小极暗,却努力地执著地眨着眼,寂寞而不孤独。我释然,如同在另一个陌生的时空里找到了自己,只觉得眼角湿湿的,真的。
●那一本正经的傻笑对于哥哥,一直觉得“既生瑜何生亮”。所以等他终于去异城求学,我不禁大笑三声!十月份是他的生日。我从地摊上买了张贺卡,胡乱涂鸦几句,觉得我对他真是仁至义尽。几个星期后,接到一封厚厚的回音,五六张相片,七八页教育我天天向上的“最高指示”。母亲在一旁数落哥哥,我翻来复去想的只一句:“怎么干什么都那么认真呢!讨厌”。坐在桌前,望着那张傻笑的遥远的脸,这一刻,忽然哥哥的种种好处都涌了上来,呆坐了半天,我忽然觉得自己好没面子,这一点小事居然都会哭。

幻想三题
有那样一个人,不必高大英俊,不必潇洒倜傥,他只需心灵高贵,富于激情,有才华,视创造为生命,他只需懂得爱、珍惜爱,明白人生有比蝇头小利更重要更珍贵的,明白两颗心的结合叠印在鸿蒙荒凉的宇宙间是多么温馨。那么,当他在我视野里出现时,我会一眼把他认出来,并且毫不犹豫地将自己交给他。
我会一改苦行僧式的生活,不再终日将自己关在书房里,冥思苦索,念念有词;不再三年不进时装店,不知摩丝为何物,口红哪种好。也从此不会心不在焉,魂不守舍,天天作穿越时空的“精神游”。我会醒来便灿烂地微笑,迎着晨曦梳洗,精心修饰,让每一次会面,都成为他的节日。
我会追踪他的目光,揣摩他的脸色,细细回味他的每一句话。当他凝视我时,我会任凭自己颤栗,一次又一次燃烧。他要我笑,我不会说“不”。他要我死,我不会苟活。他说跟我来,我会立刻丢下一切朝他奔去。
他不满意我的时候,我会伤心落泪以至失声。他赞美别的女性时,我会心如刀绞,头一次领受嫉妒的痛苦。而当他埋头他的工作时,我会端茶递水,悄声细语,仿佛一个旧式的妇人。
我的心将因他的注视而绽放花朵,我的灵魂将因他的抚慰而日日升腾。我将因幸福而呜咽,因幸福而恐惧。我害怕这不是真实,害怕幸福不过是个梦。
很不幸这当然只是梦。梦中的情人永远不会在真实世界中出现--万一他出现,也必定不在我的生命轨迹内。
即使他出现,即使他在我的生命轨迹内,我知道我也会拒绝他。因为有了他,我将沦为情感的奴隶,我将不幸永远是“恋爱中的女人”。恋爱中的女人虽然可羡然而又是多么可悲可叹啊。我不要这样的生活,今生今世,我唯一想做的只是:文字的情人。
女儿常常想再有一个女儿。有她在我怀里蠕动,有她对我微笑,对我呢喃。
一天的劳作结束后,有她的童床在卧室里散发芬芳,有她的小脸在灯下灿烂,如同一朵粉红的玫瑰。有她微微的鼻息,喷洒在我悠远的梦乡,有她银铃般的笑声,将我从沉沉黑夜中唤醒。无论月明月黑,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想到她漆黑铮亮的眼睛,想到她吸吮手指时的专心致志,不依不饶,我便会从心里笑出声来,从心里感谢这充满艰辛却也丰富丰满的生活。
我想象有了她,6岁的儿子便成为大哥,充当骑士。他将领导她,呵护她,和她嬉闹,给她训导。偶尔起了争执,便一齐跑到我跟前,争着告状,争着讨要母亲的公道。我呢,自然将貌似公允,其实暗中偏袒,给小女孩以特权。纷争排解后,我当然要一手揽住大的一手揽住小的,将嘴唇轮流凑到两个孩子的额上。
有了儿子再有女儿感觉一定是不一样的。儿子是父亲的翻版,女儿是母亲的后继。女人的一切,包括初潮、包括恋爱、包括婚姻、包括生儿育女,你都可逐一传授。你要她聪慧,要她美丽,要她有教养,有善心,要她懂得爱更珍惜爱。最重要的一条是,你会在适当的时候给她最要紧的忠告,你将告诉她:假如爱一个人,千万别让他知道。
想女儿想了不止三五年,这自然不合国情与国策。好在不过是想想而已,决无付诸行为的念头。假如有一天我家里多了一个小女孩,你一定不要奇怪,那准是我从邻居家连哄带骗带回来的--当然是为了满足一下对女孩的渴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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