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仅有两项,全条规定如下:
第五十九条 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二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三百元罚款;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五百元罚款;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第13项的是第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条,分别为:
1、第五十六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十三)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妨碍正常行驶车辆的。
2、第五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
(十三)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载人的。
3、第五十八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十三)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以上法律法规条款都是关于机动车驾驶的规定。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车安全注意事项:
1、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了解沿途路况信息和天气情况。对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切忌驾驶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2、谨慎通过弯道、坡道。车辆驶近急弯、坡顶等安全视距不足的路段,应当在本方车道内行驶,提前减速,勿超车,必要时鸣喇叭示意。
3、拒绝疲劳、酒后驾车。
4、拒绝超员、超载。车辆超员、超载,容易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5、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可减轻事故发生时驾驶人与车辆顶棚、前窗玻璃、转向盘等发生猛烈撞击的程度,增大生存的几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