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怎么联系对方保险公司

如题所述

当事人买了保险,发生事故后,要积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到现场进行勘验进行定损,如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保险公司就按约定进行赔偿。交强险优先赔,赔完后不足的有购买商业险的商业险赔,申请商业险进行赔付,赔付在不足由肇事方进行补足。另外,如果买了交强和商业之外的保险的话,赔偿是按照购买的保险险种相关规定进行赔付。当然,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为了减轻赔偿责任总是会出现少赔或者不赔的现象,这种情况的话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对方全责这种情况下是必须要对您进行补偿的,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承担责任。当联系不上保险公司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此保险公司、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向银监会进行投诉这三种方式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投诉:首先要做的是报警,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确认对方全责,可以让对方赔偿。在对方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委托律师起诉维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确定一下自己买的保险是否有车损,有的话你可以走自己公司代位求偿,还不算出险,这样你就不用跟对方车主联系,让你自己的保险公司去跟他要钱。

最后,向银保监会投诉。《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对方全责,当所遭受损失属于赔付范围、符合赔付条件,对方保险公司应老老实实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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