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同没到期一方终止合同赔偿方法如下: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如果出租人存在违约行为,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下可以退租。如果符合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即使租赁期限未届满,承租人也可以退租。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对方当事人不同意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终止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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