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是没有返还的,只是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有一部分会进入到医保个人账户内。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一)不满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
(二)年满45岁尚未退休(退职)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划入;
(三)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
剩余部分作为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支付。
扩展资料:
《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 使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目录”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后再按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个人负担比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第三十三条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且正常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待遇标准按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府——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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