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个二手房,对方户口没有迁走,可不可以要求他挂在本地派出所的集体户口上?

我买了个二手房,当初合同上注明户口要在一年内迁走的,可是后来他们两口子离婚了,一方和孩子迁走了,另一方以没地方落户为由,一直不迁。最近有个朋友也是这样,不过他们那拆迁了,拆迁后,原房主被落在派出所集体户口上了,不知道我这种情况他是不是也可以落在派出所集体户口上,怎么办,得符合什么要求才能落啊?
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户口上还是原房主的,现在我没法落户,只有让他迁出去,可他说没地方迁。

  不可以,派出所也没有这个义务。
  你应当在购买二手房时,就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原房主应当在多长期限内将户口迁走,超过规定时间未迁走的,构成违约,将承担多少违约金并且你可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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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4
你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的,你就可以上户口
第2个回答  2012-10-25
你可以要求他迁到居委会或是派出所等集体户口,他们会接收的!
你也可以直接拿身份证,产权证和户口本直接去上户口,你会成为户主,而他会成了寄户在你家的人。追问

不明白,既然迁到居委会或派出所的集体户口上了,为什么还“寄户”在我家的人呢?

追答

我说的是两种方案,一种是让他迁到集体户口,一种是寄在你家.

追问

如果寄户在我家的话,关系怎么写,会不会产生其他什么法律问题?怎样避免?

追答

不会产生法律问题的,我的客户前不久也是这样,原房东没地方落户,就没迁走,寄在新房东户籍里。户主是新房东。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0-24
您直接拿您的新房产证和户口本可以直接落户!
第4个回答  2012-10-24
你买房时 这方就属于 划红线啦 这房很容易存在争议 得必须过户 落你名子 不能拖 既然你买了这房子 就是产权证也就是房本应该是你名字 这房就跟他们没关系 拆迁后 你就正常走 落到派出所集体户口上

除非当初你买房时 只是签个协议 也没过户 改名 那你就惨啦 他要是不承认这房子也不属于你

当初买房没找个中间人 或者中介公司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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