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4-09-12
本人在2024年2月10号左右怀疑是意外流产(自己是怀疑),偶尔肚子疼,同年3月7日去临沂和美家妇产医院做的检查,查血的时候hcg数值是24.97(报告单明确标注:非孕女性不大于5),b超没看出来怀孕,但是检查说宫颈有病变需要手术,hcg数值是24.97的情况下没有进一步确认有没有怀孕,就进行了手术(其中有一个妇科整形手术,可做可不做),当时手术用了麻药。(在这之前以为所有事都解决了,觉得医院各方面做的挺好)。然而同年7月15号肚子明显大了很多,还是去这家医院检查出怀孕22周加4天,以此推算2月7号左右怀孕的(重申一次,2024年2月10日是自己怀疑意外流产),3月7号的时候应该怀疑一个月了,医院没有检查到位,当时用了麻药,医生说孩子不建议生下来,后来找医生说这事,医生说在3月7日的诊断证明上面有我们写的:“如果怀孕,不要这个孩子”。但是不要孩子不代表就必须要等月份大去做引产,引产伤害远大于流产。医院没有流产引产相关资质,私自开展手术,为了防止卫健局发现,让家人说是摔倒了,见红了,一直要流产的。术后频繁肚子疼。(卫健局针对无资质对其处罚结果是:没收违法所得10300左右,罚款45000左右,因两个手术一并处理,金额也是合并的)。属于医院误诊,医院拒不承认。通过媒体曝光,院方不出面解决,见到相关视频就在平台投诉下架。避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