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如题所述

2005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紧紧抓住服务经济发展、严格土地管理、保护国土资源、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重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加强整顿和规范力度。继续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严格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和时限。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将保护任务纳入政府考核范围。

●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要求,加强政策法规制度建设,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提供政策法规制度保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了《西藏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土地登记条例》。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建设用地组件报批暂行规定》、《地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认真编制国土资源规划,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提交并通过自治区审查《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通过初审《矿业发展规划》、《黄金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验收通过了“国土资源信息系统主干网及视频会议系统西藏区级节点工程”。完成并通过审查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西藏自治区“金土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央投资部分)》。

●青藏铁路西藏段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完成了直孔电站用地的报批工作。

●继续实施对以青藏铁路沿线为主的区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为青藏铁路的后续效益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支撑。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西藏自治区幅员辽阔、生态环境独特,自然资源丰富,全区国土面积120 223 218.70公顷(120.22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八分之一。全区约有86%的土地分布在海拔4 000米以上。主要以牧草地和未利用地居多,耕地和林地较少,其利用方式主要以牧业为主,少部分低海拔河谷地区为农业用地。

2005年,全区农用地总面积77 619 440.37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64.56%,其中:耕地360 771.29公顷,分别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 0.47%和全区国土总面积的0.30%;园地1 985.07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026‰;林地12 680 360.87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16.34%;牧草地64 459 685.52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83.04%;其他用地116 637.62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15%。

建设用地面积63 181.59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0.53‰,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39 606.89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62.69%;交通运输用地22 575.37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35.73%;水利设施用地999.33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58%。

未利用地42 540 596.75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35.39%。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5年,全区农用地与2004年相比,增加与减少相抵后,净增加20.13公顷。其中耕地因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了809.47公顷,通过整理、复垦、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553.39公顷,耕地增加与减少相抵后较2004年净减少256.08公顷;园地面积较2004年增加63.11公顷,其中果园面积增加55.51公顷,占园地增加面积的87.96%;林地较2004年净增加334.31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未成林造林地,而有林地、灌木林地和疏林地则有不同程度的减少;牧草地较2004年净减少838.26公顷,减少的主要是天然草地,而人工草地则增加121.55公顷;其他农用地比2004年净增加717.05公顷,增加的主要是农村道路686.39公顷,占95.72%,养殖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也有所增加。

1)基本农田保护

2005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较2004年未发生变动,为313 354.2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6.86%。

2)耕地保护

(1)耕地现状 全区现有耕地面积360 771.29公顷,其中:水浇地256 726.59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1.16%;旱地91 973.01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5.49%;灌溉水田11 159.58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10%;菜地912.11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0.25%。

(2)耕地增加情况 2005年全区耕地面积增加主要是通过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共增加553.39公顷。

(3)耕地减少情况 耕地减少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①生态退耕。2005年,西藏没有安排退耕计划,全区生态退耕189.52公顷(为2003年度指标),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23.41%,其中:退耕还林93.39公顷;退耕还草96.13公顷。②建设占用耕地。2005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497.92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61.50%。③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72.29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8.93%。④因自然灾害和其他原因减少耕地21.80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2.69%。

(4)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从建设占用耕地与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增加耕地情况来看,年内全区建设占用耕地497.92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增加耕地553.39公顷,达到了占补平衡。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 902.5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97.92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6.17%;占用园地和林地75.57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97%;占用草地474.63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4.95%;占用未利用土地854.4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4.91%。在新增加的1 902.56公顷建设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825.8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3.41%,其中:公路用地576.05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的69.75%、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0.28%;民用机场用地220.90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的26.7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 066.2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56.04%,其中:独立工矿用地 308.70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28.95%;建制镇用地395.20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37.06%;农村居民点用地192.41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18.05%;城市建设用地89.67公顷(其中:住宅用地59.40公顷、公用设施1.80公顷、商服用地12.18公顷、公共建筑16.29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 8.41%。水利设施用地 10.46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55%。

2005年,新增建设用地较2004年增加了355.51公顷,增加22.98%。

2005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区建设用地285.2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74.35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61.12%。分批次建设用地261.57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91.70%,其中:商服用地34.8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88公顷,公用设施用地92.17公顷,公共建筑用地58.66公顷,住宅用地70.80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23.69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8.30%,其中:交通运输用地21.69公顷。

土地征用情况 2005年,全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面积247.42公顷。其中:征用耕地151.84公顷,占61.37%;征地总费用13 302.17万元,安置农业人口2 701人。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5年,全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农牧民和用地单位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全区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完成项目26个,其中:整理项目8个,复垦项目4个,开发项目14个。累计增加农用地面积553.38公顷,全部增加为耕地,其中:整理面积79.39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14.35%;复垦面积155.17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28.04%;开发面积318.82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57.61%。全年投资额累计1 211.67万元,其中:土地整理71.96万元;土地复垦374.66万元;土地开发765.05万元。2005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农用地面积较2004年有所减少,但投资额却有较大增加,面积减少215.85公顷,投资额增加874.01万元。

由于西藏受特殊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影响,在自治区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而增加农用地及耕地的潜力不大,可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土地只有“未利用土地中的荒草地”,但通过加大投资力度,修建水利基础设施,改变灌溉条件,是可以开发成为农用地或耕地的。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丰富,矿种多、分布广且开发潜力大。目前,已发现各种矿产(含亚种)101种(见表1),矿产地2 000余处,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41种(其增减变化情况见表2),矿产地111处。铜、铁、铬、金、铅、铅锌、地热、盐湖矿产等已成为西藏的优势矿产。

表1 截至2005年西藏自治区已发现矿产资源种类

表2 截至2005年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及变化情况

续表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1.地质勘查投入

从地质勘查投入和资金来源构成看,2005年地质勘查投入总额8 372.41万元,比2004年增加投入846.58万元,增长11.25%。其中:中央财政拨款540.00万元,比2004年减少投入700.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 427.45万元,比2004年增加投入323.84万元,增加29.34%;企事业资金6 404.96万元,比2004年增加投入 1 222.74万元,增长23.60%,其中:国内企事业资金6 404.96万元,比2004年增加投入1 720.74万元,增长36.74%,本年无港澳台和外商投资。

2.地质勘查成果

2005年,新发现矿产地12处;新查明7种矿产资源储量(铁、铜、铅、锌、锑、金、银矿)。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根据自治区党政联席会议“关于严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限纪要”,没有颁发新立省级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全年颁发各类矿产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1 095件,从总量看,较2004年有所减少,减少344件,其中:颁发勘查许可证899件,较2004年减少321件(延续176件、变更56件、其他667件);颁发采矿许可证196件,较2004年减少23件(新立40件、延续54件、变更9件、其他93件)。

2005年,颁发勘查许可证899件。其中:国有企业申请领取616件;集体企业申请领取11件,较2004年减少2件;股份合作企业申请领取2件,较2004年减少2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267件,较2004年减少49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领取3件,较2004年减少1件。

2005年,颁发采矿许可证196件。其中:国有企业申请领取34件;集体企业申请领取89件,较2004年增加24件;股份合作企业申请领取7件,与2004年持平;联营企业申请领取5件,较2004年减少4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5件,较2004年减少21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领取4件,较2004年减少7件;私营企业申请领取50件,较2004年增加6件;其他企业申请领取2件。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种类达50 余种(含藏药加工所需矿种),主要有铬矿、铜矿、金矿、硼矿、铅、铅锌矿、锑矿、锂矿、地热、矿泉水及盐湖矿产和建材等。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积极培育土地市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力开展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2.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采取“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299宗,面积217.97公顷,成交价款46 156.52万元,纯收益32 569.50万元。其中:协议出让186宗,占总出让土地宗数的62.20%,面积121.72公顷,占总出让土地面积的55.84%(其中商服用地4宗,面积7.3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宗,面积10.48公顷;住宅用地175宗,面积103.93公顷),成交价款24 521.57万元,占总成交价款的53.13%,纯收益17 070.09万元,占总纯收益的52.41%;招标出让6宗,占总出让土地宗数的2.01%,面积16.88公顷,占总出让土地面积的7.75%,成交价款6 757.77万元,占总成交价款的14.64%,纯收益5 362.16万元,占总纯收益的16.46%,全部为“商服用地”;拍卖出让76宗,占总出让土地宗数的25.42%,面积23.96公顷,占总出让土地面积的10.99%(其中商服用地6宗,面积22.69公顷;住宅用地70宗,面积1.27公顷),成交价款5 547.27万元,占总成交价款的12.02%,纯收益2 178.02万元,占总纯收益的6.69%;挂牌出让31宗,占总出让土地宗数的10.37%,面积55.41公顷,占总出让土地面积的25.42%(其中商服用地24宗,面积24.12公顷;住宅用地7宗,面积31.29公顷),成交价款9 329.91万元,占总成交价款的20.21%,纯收益7 959.23万元,占总纯收益的24.44%。

2005年,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217宗,面积207.62公顷,其中:住宅用地152宗,面积40.84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19.67%;公共建筑用地58宗,面积70.20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33.81%;公用设施用地6宗,面积93.11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44.85%;工矿仓储用地1宗,面积3.47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1.67%。与2004年相比,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宗数和面积都有大幅的减少,分别减少了33宗和139.76公顷。

2005年,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国有土地1宗,面积0.05公顷,租赁金额为0.03万元,为商服用地。

3.土地二级市场

2005年,全区土地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为:转让119宗,面积16.47公顷,转让金1 667.33万元,其中:住宅用地转让117宗,面积16.44公顷,转让金1 655.03万元;商服用地2宗,面积0.03公顷,转让金12.30万元。出租102宗,面积2.63公顷,出租金312.00万元,全部为商服用地出租。抵押489宗,面积248.50公顷,抵押价款71 511.35万元,贷款金额54 965.23万元,其中:住宅用地抵押302宗,面积167.43公顷,抵押价款58 938.57万元,贷款金额46 618.29万元;住宅用地抵押1宗,面积0.02公顷,抵押价款0.50万元,贷款金额0.50万元;公共设施用地抵押1宗,面积0.03公顷,抵押价款15.00万元,贷款金额15.00万元;工矿仓储用地抵押10宗,面积47.22公顷,抵押价款4 474.18万元,贷款金额2 970.09万元;商服用地抵押175宗,面积33.80公顷,抵押价款8 083.10万元,贷款金额5 361.35万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西藏自治区地质勘查程度较低,基础地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条件还不够成熟,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两权证书仍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继续实施探矿权审批会审制度。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由于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尚处于探索阶段,2005年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没有发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两权证书仍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5年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均以出售方式转让。全年转让探矿权12宗,转让价款2 028万元。所涉及的矿种有铜、铅、锌、钼和金矿,其中:铜矿出售6宗,价款740万元;铅矿出售3宗,价款468万元;锌矿出售1宗,价款600万元;钼矿出售1宗,价款200万元;金矿出售1宗,价款20万元。

2005年以“出售”方式转让采矿权1宗,转让价款450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检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藏政发[2005]8号文件精神,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对违法用地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重点查处,下发违规用地停工通知书2起,全区通报1起,有效遏制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藏政办发[2003]44 号和藏政办发[2005]3 号文件精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管理;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005年查处非法采矿3起,伪造采矿证2起,纠正越权行政审批6起。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截至2005年底,全区74个县(市、区)中,有67个县(市、区)相继组建了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比2004年增加1个县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阿里地区日土县)。

2005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年末从业人员528人,行政编制404人,其中:研究生6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1.14%;本科及大专学历264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50.00%;高中及中专190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35.98%;初中及以下68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12.88%。全区直属事业单位18个,职工159人,其中厅直属事业单位5个,职工81人。本年度培训212人次,其中:党校培训56人次;行政学院培训15人次;其他培训141人次。学历教育61人,其中:硕士3人;本科17人;大专41人。另有500余人次参加了国土资源部及自治区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

2005年,国土资源系统收入总额3 672.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905.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2 767.40万元。基本建设投资340.00万元,全部为国家资金投入。

七、问题与建议

(一)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

1.主要问题

2005年,全区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①由于资金、技术和人员缺乏,规划工作进展缓慢;②地质勘查投入不足,矿产勘查程度低,资源家底不清;③土地一级、二级市场处于起步阶段,而矿业权一级市场尚未建立,二级市场也基本处于原始交易状态;④在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粗放式用地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地方政府违法占地现象时有发生。

2.对策及建议

(1)建议有关部门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在财力上予以支持,促进规划编制,增强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使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在规划的范围内有序地进行,同时应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和管理。

(2)加强对西藏自治区的矿产勘查投入,特别是对优势矿产资源的勘查投入力度。

(3)加快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的建设,大力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

(4)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确保国土资源合理地开发利用。

(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

1.主要问题

2005年,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西藏自治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西藏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起点低、基础差。虽然全区74个县(市、区)中有67个县(市、区)成立了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但人员和职能并没有完全到位,部分县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仍挂靠在当地的建设或农牧等部门,实行的是“一套班子多块牌子”,很难对国土资源实施有效管理;②国土资源基础工作程度低,地区差异大;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基层办公条件很差,导致基层工作无法达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的需要;④技术装备不足或落后,制约着全区基层相关专业人员无法按有关专业规定进行业务处理、上报;⑤从具体的统计专业来讲,基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没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从事此项工作的基本都是兼职人员,无法达到国家统计局提出的“统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求,人员素质和基础工作程度都不高,难以达到上级领导对综合统计工作的新要求。

2.对策及建议

(1)加强部门协调,理顺管理体系,继续推进县级国土资源机构的设立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切实履行政管理职能。

(2)着力于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全区国土资源法规体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

(3)加强与兄弟省市的工作交流,可以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进行,学习各地先进的国土资源管理经验,提高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质量及水平。

(4)希望对全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在专业和技术设备上给予指导和支持,为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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