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员代被保险人签字后做了风格变更,后要求全额退保 业务员要承担责任吗

如题所述

您说的意思是,投保时被保险人的签字是业务员代签的,承保后被保险人自己(被保险人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作为签字变更吗?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是依据什么理由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的呢?按照保险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承保后提交书面的签字确认了就是对合同效力的追认,合同有效,也就是说不能依投保时代签字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而全额退费。
如果不是上面说的情况,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后都没有亲自签字或是做过签字变更,那就需要看投保时是谁代签字的,如果是业务员,那么保险公司会追究业务员的责任(一般的保险公司对业务人员代签字都有很严厉的惩罚机制,轻则罚款,重则解除合同并呈报行业协会列入行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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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9
要承担责任,至少你入司时缴纳的押金没有了。
第2个回答  2012-11-09
  业务员代签名一定是违规行为,是否承担责任,视乎保险公司如何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没有亲自签名,可以保单无效申请全额退保。但其本人又在之前申请更改签字风格变更,也就变相承认了之前的投保申请有效,若再申请退保,应不能全额退保。
第3个回答  2012-11-09
应该是“风险变更”吧,这种情况从保险公司内部来说业务员是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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