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车道左转按照未按标线行驶处罚,一般罚100,扣2分。
违法代码138001。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的罚款100。
根据《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按《交通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该交通违法行为处100元处罚、扣2分。
扩展资料: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罚款200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还需要扣3分,其他道路不扣分。
此种行为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需要根据道路性质而定。
1、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4312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1355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60230,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50元。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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