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应该怎么计算

年假应该怎么计算我是2011年3月21日入职,本来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我们公司的员工手册都写得的是入职日计算满一年可休息5天年假(我们公司的员工手册上是写的休7天),但是在从我入职到现在都没有给年假我休,而且在今年2月初的时候由于过年我请的3天假期也已经从我工资中扣除,但是到今年4月的时候看到的各员工假期明细表里面我依然是没有年假的直到现在都没有。我于今年12月10日办理辞职手续,我想请问我有年假吗?如果有是多少呢?怎么计算?谢谢了!

年休假是根据员工累计工龄进行计算的,也就是从工作开始在不同单位工龄相加的总和进行计算的。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条件是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职工在不同企业之间流动的就业的,连续时间原则上要求不能间断,也就是说在适用同时需强调“连续工作”必须是无缝对接,即劳动者在进入新单位时工作日不能间断,否则不适用该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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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8
年假的计算办法: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追问

我自己查看了很多,有如下几种算法单就按劳动合同法:
1.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满一年计算为5天,2012年4月到12月按折算为3天。一共应该有7天。
2.2011年3月到2011年底折算为3天,2012年初到12月为4天,也是7天。
3.2011年3月到2012年3月不算,只作为可修年假的前提,2012年4月到12月折算为3天,一共只有3天。
4.要做到2012年底转2013年才有年假。
我是哪一种?

追答

第1种,7天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29
第3个回答  2020-06-24
第4个回答  2012-11-08
有年休假。
计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230/365*5=3.15天。
所以,你可享受三天的年休假。
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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